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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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查,2023年11月21日,我 (略) 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辉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辉南县城区

建设单位

辉南县沣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顺薪达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略) 辉南县城区,项目共布设3段湿地,其中上游饮水段人工湿地建设地点位于辉南县新立村南侧,营白公路和富强大街交汇以西;辉溪人工湿地建设地点位于上游饮水段人工湿地以北,两处湿地间隔辉南县客运铁路线;盐业人工湿地建设地点位于复兴路以西,辉南县客运铁路线以北。总面积约*m2,总有效容积*.37m3;其中上游饮水段人工湿地占地面积80923m2,有效容积*.9m3;辉溪人工湿地占地面积55470m2,有效容积33237.5m3;盐业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2744m2,有效容积608.97m3。新建湿地配套管线长约2535m(PE,DN300),起到连接湿地与中水管线的作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对工程占地内部分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妥善保存,并对剥离土方苫盖、拦挡,回填时仍恢复地表土质,减小植被损失,缩短演替进程;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范围,使施工作业场地造的植被破坏和土壤表层破坏的面积降至最低,防止风力侵蚀加重;主体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地表的临时建筑全部拆除,拆除产生的废弃物集中运至指定的堆放地,对场地内的占地经土地平整及翻松后,应加以整治、改造,并进行复垦,加强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最大化利用土地价值,选取本土植物和带有特殊寓意和功能性的植物进行生态恢复,构造具有北方特色的绿色空间体系。

2、废气:土方开挖完后,要及时回填,剩余土石方应及时清运回填,同时防止水土流失;回填土方时,对干燥表土要适时洒水,防止粉尘飞扬;运输车辆应实行限速行驶(不超过15km/h为宜),以防止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尘;对施工及运输道路的路面进行硬化,以减少道路扬尘。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3、噪声:施工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靠近居民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时,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声屏障;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禁止夜间运输材料以减少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对于施工垃圾、生活垃圾,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应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就近用于工程的填方等,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填埋。充分利用工程表土,全部回填至项目湿地护坡作为绿化用途,挖填土全部回填厂区平整用土。

  经审查,2023年11月21日,我 (略) 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辉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辉南县城区

建设单位

辉南县沣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顺薪达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略) 辉南县城区,项目共布设3段湿地,其中上游饮水段人工湿地建设地点位于辉南县新立村南侧,营白公路和富强大街交汇以西;辉溪人工湿地建设地点位于上游饮水段人工湿地以北,两处湿地间隔辉南县客运铁路线;盐业人工湿地建设地点位于复兴路以西,辉南县客运铁路线以北。总面积约*m2,总有效容积*.37m3;其中上游饮水段人工湿地占地面积80923m2,有效容积*.9m3;辉溪人工湿地占地面积55470m2,有效容积33237.5m3;盐业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2744m2,有效容积608.97m3。新建湿地配套管线长约2535m(PE,DN300),起到连接湿地与中水管线的作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对工程占地内部分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妥善保存,并对剥离土方苫盖、拦挡,回填时仍恢复地表土质,减小植被损失,缩短演替进程;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范围,使施工作业场地造的植被破坏和土壤表层破坏的面积降至最低,防止风力侵蚀加重;主体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将地表的临时建筑全部拆除,拆除产生的废弃物集中运至指定的堆放地,对场地内的占地经土地平整及翻松后,应加以整治、改造,并进行复垦,加强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最大化利用土地价值,选取本土植物和带有特殊寓意和功能性的植物进行生态恢复,构造具有北方特色的绿色空间体系。

2、废气:土方开挖完后,要及时回填,剩余土石方应及时清运回填,同时防止水土流失;回填土方时,对干燥表土要适时洒水,防止粉尘飞扬;运输车辆应实行限速行驶(不超过15km/h为宜),以防止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尘;对施工及运输道路的路面进行硬化,以减少道路扬尘。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3、噪声:施工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靠近居民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时,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声屏障;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禁止夜间运输材料以减少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对于施工垃圾、生活垃圾,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应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就近用于工程的填方等,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填埋。充分利用工程表土,全部回填至项目湿地护坡作为绿化用途,挖填土全部回填厂区平整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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