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1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11月21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20万组动力锂离子电池改建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街道苏阳村

(略) (略)

南京南鸿 (略)

项 (略) 新庄街道工业集中区新中路82号,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万。对现有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进行改建,在原有设备配置基础上添置部分生产设备,升级为全自动设备,并淘汰部分生产设备;同时配套相关辅助设备及环保设备,增加制氮机、废气收集NMP回收装置等,形成动力锂离子电池20万组/年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做好各防渗区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加强厂区内路面硬化,及时修复破损沉降地面,杜绝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严格执行《报告书》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9.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

电话:0510-*

邮箱:*@*q.com

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20万组动力锂离子电池改建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街道苏阳村

(略) (略)

南京南鸿 (略)

项 (略) 新庄街道工业集中区新中路82号,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万。对现有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进行改建,在原有设备配置基础上添置部分生产设备,升级为全自动设备,并淘汰部分生产设备;同时配套相关辅助设备及环保设备,增加制氮机、废气收集NMP回收装置等,形成动力锂离子电池20万组/年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做好各防渗区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加强厂区内路面硬化,及时修复破损沉降地面,杜绝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严格执行《报告书》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9.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

电话:0510-*

邮箱:*@*q.com

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