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1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2023年11月21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年产20万组动力锂离子电池改建项目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街道苏阳村 | (略) (略) | 南京南鸿 (略) | 项 (略) 新庄街道工业集中区新中路82号,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万。对现有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进行改建,在原有设备配置基础上添置部分生产设备,升级为全自动设备,并淘汰部分生产设备;同时配套相关辅助设备及环保设备,增加制氮机、废气收集NMP回收装置等,形成动力锂离子电池20万组/年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做好各防渗区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加强厂区内路面硬化,及时修复破损沉降地面,杜绝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严格执行《报告书》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9.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 | 电话:0510-* 邮箱:*@*q.com |
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年产20万组动力锂离子电池改建项目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街道苏阳村 | (略) (略) | 南京南鸿 (略) | 项 (略) 新庄街道工业集中区新中路82号,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万。对现有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进行改建,在原有设备配置基础上添置部分生产设备,升级为全自动设备,并淘汰部分生产设备;同时配套相关辅助设备及环保设备,增加制氮机、废气收集NMP回收装置等,形成动力锂离子电池20万组/年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做好各防渗区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加强厂区内路面硬化,及时修复破损沉降地面,杜绝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严格执行《报告书》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9.项目建成达产后,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要求。 | 电话:0510-* 邮箱:*@*q.com |
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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