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五组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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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五组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略) 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取拨用方式供应以下一宗集体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关于<关于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村民委员会建蔬菜聚苯*烯泡沫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用地拨用供地的请示>的批复》(临政字[2023]490号)批准,决定同意将临河区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五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给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村民委员会,用于实施蔬菜聚苯*烯泡沫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拨用面积为8274.11平方米(合12.411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拨用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对拨用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塔拉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3年11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略) 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取拨用方式供应以下一宗集体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关于<关于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村民委员会建蔬菜聚苯*烯泡沫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用地拨用供地的请示>的批复》(临政字[2023]490号)批准,决定同意将临河区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五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给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村民委员会,用于实施蔬菜聚苯*烯泡沫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拨用面积为8274.11平方米(合12.411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拨用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对拨用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塔拉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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