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百色分行自建营业用房项目变更总平面图和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百色分行自建营业用房项目变更总平面图和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百色分行自建营业用房项目变更总平面图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址
(略) 迎龙区YL01-02-17-01地块
二、地类(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三、调整理由
现因建设单位对项目的使用功能有新的需求,需要调整项目方案。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图调整
1.报审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方案9679.15㎡调整为10018.46㎡,增加了139.74㎡;2.报审容积率由原审批方案1.71调整为1.77,增加了0.07(规划设计条件大于1.0且不大于3.0);3.报审建筑密度由原审批方案39.31%调整为39.85%,增加了0.54%(规划设计条件不大于40%);4.报审绿地率由原审批方案30.01%调整为30.45%,增加了0.44%(规划设计条件:不小于30%);5.报审机动车位由原审批方案73个调整为61个,减少了12个。6.报审非机动车位由原审批方案210个,调整为178个,减少了32个。7.竖向调整:原方案建筑0.00标高的绝对标高为 127.800,现方案建筑0.00标高的绝对标高调整为128.400,优化后建筑 (略) 政道路,防止雨污 水倒灌进入项目用地内,同时优化后项目 (略) 政道路衔接满足各项规范与规划设计要求。8.道路调整:因 (略) 政道路的机动车位取消、地下室出入口往南移动、运钞车交接场地优化,场地道路有所调整。调整后东边 (略) 政道路方向移动 2.4 米,回车场往南移动6米,运钞车交接场地挪到地下室。
(二)建筑单体调整
1.建筑单体平面布局调整:调整前后建筑性质与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场地与建筑出入口不变。调整前建筑总尺寸为长 55.50M×宽43.60M(建筑 (略) 尺寸为长23.30M×宽 15.20M),调整后建筑总尺寸为长 55.56M×宽 47.56M(建筑 (略) 尺寸为长 18.24M×宽19.04M)。2.建筑平面调整:(1)由于对建筑开间、进深、内部功能等进行了调整,各层工程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均有所变化。(2)除二层保险箱库房挪到了一层、三层监控中心专用机房归纳入计算机房之外,各层使用功能均无变化,仅对内部房间使用面积、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使用功能面积均符合各类规范及规划条件的要求。(3)调整大会议室位置。(4)建筑内部平台绿化与屋顶绿化均有所调整。3.外立面调整:因建筑开间、进深、内部功能房间的调整,调整后建筑外立面的门窗洞口、内凹式竖条形细长窗也随之变化,但建筑外立面的颜色、尺度、建筑材质、样式与体块关系均不变;建筑出入口雨篷等有变化,一层部分门口位置以及窗户有变化。
五、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七个工作日)
六、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项目现场、 (略) 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注:视工作需要可以增加)。
七、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我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咨询。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8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至我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地址: (略) 右江区龙景东路11号聚丰广场写字楼19楼1911室,联系电话:0776-*,邮编*,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百色分行自建营业用房项目变更总平面图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址
(略) 迎龙区YL01-02-17-01地块
二、地类(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三、调整理由
现因建设单位对项目的使用功能有新的需求,需要调整项目方案。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图调整
1.报审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方案9679.15㎡调整为10018.46㎡,增加了139.74㎡;2.报审容积率由原审批方案1.71调整为1.77,增加了0.07(规划设计条件大于1.0且不大于3.0);3.报审建筑密度由原审批方案39.31%调整为39.85%,增加了0.54%(规划设计条件不大于40%);4.报审绿地率由原审批方案30.01%调整为30.45%,增加了0.44%(规划设计条件:不小于30%);5.报审机动车位由原审批方案73个调整为61个,减少了12个。6.报审非机动车位由原审批方案210个,调整为178个,减少了32个。7.竖向调整:原方案建筑0.00标高的绝对标高为 127.800,现方案建筑0.00标高的绝对标高调整为128.400,优化后建筑 (略) 政道路,防止雨污 水倒灌进入项目用地内,同时优化后项目 (略) 政道路衔接满足各项规范与规划设计要求。8.道路调整:因 (略) 政道路的机动车位取消、地下室出入口往南移动、运钞车交接场地优化,场地道路有所调整。调整后东边 (略) 政道路方向移动 2.4 米,回车场往南移动6米,运钞车交接场地挪到地下室。
(二)建筑单体调整
1.建筑单体平面布局调整:调整前后建筑性质与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场地与建筑出入口不变。调整前建筑总尺寸为长 55.50M×宽43.60M(建筑 (略) 尺寸为长23.30M×宽 15.20M),调整后建筑总尺寸为长 55.56M×宽 47.56M(建筑 (略) 尺寸为长 18.24M×宽19.04M)。2.建筑平面调整:(1)由于对建筑开间、进深、内部功能等进行了调整,各层工程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均有所变化。(2)除二层保险箱库房挪到了一层、三层监控中心专用机房归纳入计算机房之外,各层使用功能均无变化,仅对内部房间使用面积、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使用功能面积均符合各类规范及规划条件的要求。(3)调整大会议室位置。(4)建筑内部平台绿化与屋顶绿化均有所调整。3.外立面调整:因建筑开间、进深、内部功能房间的调整,调整后建筑外立面的门窗洞口、内凹式竖条形细长窗也随之变化,但建筑外立面的颜色、尺度、建筑材质、样式与体块关系均不变;建筑出入口雨篷等有变化,一层部分门口位置以及窗户有变化。
五、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七个工作日)
六、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项目现场、 (略) 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注:视工作需要可以增加)。
七、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我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咨询。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8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至我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地址: (略) 右江区龙景东路11号聚丰广场写字楼19楼1911室,联系电话:0776-*,邮编*,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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