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公告
关于公布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公告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旗直各部门、单位:
为了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 (略) 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旗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目前,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国 (略) 验收及备案,现决定对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予以公告:
一、基准地价内涵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试点操作指南〉的通知》(内自然资
字〔2023〕165号)要求,在试点操作指南中提出集体经营性 (略) 实行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因此参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对基准地价内涵的描述“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地价内涵应从基准日、土地用途、开发程度、土地使用年期及土地权利状况等方面设定。
此次达茂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体系建立中基准地价的内涵参考规程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设定:
①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②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宅基地、工业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基准地价二级类包括用地用海分类中的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八类用地。
③开发程度:达茂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各类用途土地开发程度均为“四通一平”,即为宗地红线外“通电、通上水、通路、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④土地权利状况: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 (略) 场条件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 (略) 场条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
⑤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使用年期为40年、宅基地使用年期为无限年期、工业用地使用年期为50年、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使用年期为50年。
⑥容积率设定:由于达茂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范围不包括现行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达茂联合旗旗域为农牧交错区,且当地幅员辽阔,导致集体建设用地各宗地土地面积远远大于房屋面积,容积率测算值极小,使用难度大,因此本次基准地价内涵确定时没有纳入容积率,计算价格时故不做容积率修正。
二、基准地价表、基准地价内涵说明表
达茂联合旗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用途 | 级别 | 级别价(元/平方米) | 级别价(万元/亩) |
商服用地 | Ⅰ | 137 | 9.13 |
Ⅱ | 114 | 7.60 | |
Ⅲ | 91 | 6.07 | |
宅基地 | Ⅰ | 113 | 7.53 |
Ⅱ | 91 | 6.07 | |
Ⅲ | 75 | 5.00 | |
工业用地 | Ⅰ | 73 | 4.87 |
Ⅱ | 62 | 4.13 | |
Ⅲ | 51 | 3.40 | |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Ⅰ | 82 | 5.47 |
Ⅱ | 68 | 4.53 | |
Ⅲ | 57 | 3.80 |
达茂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内涵表
用途 | 土地权利 | 使用年期 | 开发程度 | 估价期日 |
商服用地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40 | 四通一平 | 2023.1.1 |
工业用地 | 50 | |||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50 | |||
宅基地 | 宅基地使用权 | 无限年期 |
达茂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自2023年11月21日起公布执行。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关于公布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公告.pdf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巴润工业园区管委会,旗直各部门、单位:
为了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 (略) 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旗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目前,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国 (略) 验收及备案,现决定对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予以公告:
一、基准地价内涵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试点操作指南〉的通知》(内自然资
字〔2023〕165号)要求,在试点操作指南中提出集体经营性 (略) 实行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因此参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对基准地价内涵的描述“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地价内涵应从基准日、土地用途、开发程度、土地使用年期及土地权利状况等方面设定。
此次达茂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体系建立中基准地价的内涵参考规程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设定:
①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②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宅基地、工业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基准地价二级类包括用地用海分类中的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八类用地。
③开发程度:达茂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各类用途土地开发程度均为“四通一平”,即为宗地红线外“通电、通上水、通路、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④土地权利状况: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 (略) 场条件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 (略) 场条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
⑤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使用年期为40年、宅基地使用年期为无限年期、工业用地使用年期为50年、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使用年期为50年。
⑥容积率设定:由于达茂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范围不包括现行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达茂联合旗旗域为农牧交错区,且当地幅员辽阔,导致集体建设用地各宗地土地面积远远大于房屋面积,容积率测算值极小,使用难度大,因此本次基准地价内涵确定时没有纳入容积率,计算价格时故不做容积率修正。
二、基准地价表、基准地价内涵说明表
达茂联合旗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用途 | 级别 | 级别价(元/平方米) | 级别价(万元/亩) |
商服用地 | Ⅰ | 137 | 9.13 |
Ⅱ | 114 | 7.60 | |
Ⅲ | 91 | 6.07 | |
宅基地 | Ⅰ | 113 | 7.53 |
Ⅱ | 91 | 6.07 | |
Ⅲ | 75 | 5.00 | |
工业用地 | Ⅰ | 73 | 4.87 |
Ⅱ | 62 | 4.13 | |
Ⅲ | 51 | 3.40 | |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Ⅰ | 82 | 5.47 |
Ⅱ | 68 | 4.53 | |
Ⅲ | 57 | 3.80 |
达茂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内涵表
用途 | 土地权利 | 使用年期 | 开发程度 | 估价期日 |
商服用地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40 | 四通一平 | 2023.1.1 |
工业用地 | 50 | |||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50 | |||
宅基地 | 宅基地使用权 | 无限年期 |
达茂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自2023年11月21日起公布执行。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关于公布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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