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省芮城县德欣福利香料化工有限公司500t/a碳酸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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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西省芮城县德欣福利香料化工有限公司500t/a碳酸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芮城县德欣 (略) 500t/a碳酸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芮城县德欣 (略) 500t/a碳酸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芮城县德欣 (略) 500t/a碳酸胍技术改造项目

(略) 芮城县德欣 (略) 现有厂区(西区)

(略) 芮城县德欣 (略)

上海电气集团 (略)

技改项目位于西厂区,利用西厂区一车间原有500t/a碳酸胍的生产装置,通过技术改造生产250t/a碳酸胍(副产十水硫酸钠290吨/年、工业用氯化钠220吨/年)和100t/a脒基硫脲(产能来源于东厂区200t/a脒基硫脲),技改项目投产后东厂区脒基硫脲产能降为100t/a。

项目总投资金额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脒基硫脲合成生产线废气经一级酸洗+两级水洗装置进行处理;二车间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处理措施进行处理;氯化氨回收工序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处理措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后,有组织废气综合废气处理系统废气中的氯化氢、氨、非*烷总烃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管控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HCl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参照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晋气防办[2017]32号)中非*烷总烃的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和生活废水依托现有1套废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50m3/d,采用“微电解+芬顿氧化+氨吹脱+综合调节+水解酸化+A2O(厌氧缺氧好氧)”处理,处理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至芮城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污水排放标准须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定送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脱色过滤渣、过滤废滤布、母液处理蒸馏渣、废包装材料等其他危废暂存在厂区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芮城县德欣 (略) 500t/a碳酸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芮城县德欣 (略) 500t/a碳酸胍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芮城县德欣 (略) 500t/a碳酸胍技术改造项目

(略) 芮城县德欣 (略) 现有厂区(西区)

(略) 芮城县德欣 (略)

上海电气集团 (略)

技改项目位于西厂区,利用西厂区一车间原有500t/a碳酸胍的生产装置,通过技术改造生产250t/a碳酸胍(副产十水硫酸钠290吨/年、工业用氯化钠220吨/年)和100t/a脒基硫脲(产能来源于东厂区200t/a脒基硫脲),技改项目投产后东厂区脒基硫脲产能降为100t/a。

项目总投资金额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脒基硫脲合成生产线废气经一级酸洗+两级水洗装置进行处理;二车间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处理措施进行处理;氯化氨回收工序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处理措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后,有组织废气综合废气处理系统废气中的氯化氢、氨、非*烷总烃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管控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HCl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参照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晋气防办[2017]32号)中非*烷总烃的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和生活废水依托现有1套废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50m3/d,采用“微电解+芬顿氧化+氨吹脱+综合调节+水解酸化+A2O(厌氧缺氧好氧)”处理,处理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至芮城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污水排放标准须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定送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脱色过滤渣、过滤废滤布、母液处理蒸馏渣、废包装材料等其他危废暂存在厂区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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