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改扩建工程B2标预制梁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关于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改扩建工程B2标预制梁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索 引 号: | D29000--2023-0427 | 分 类: | 污染防治 | ||
发文机关: | (略) 万安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9 14:57:40 | ||
标 题: | 关于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改扩建工程B2标预制梁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改扩建工程B2标预制梁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796-*
通讯地址:万安县万安中大道 邮编:*
项目名称 | 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改扩建工程B2标预制梁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吉安-万安县 |
建设单位 | 中化学 (略) 吉安至南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B2标项目经理部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建设项目概况 | 一、项目批复意见 根据专家意见以及《报告表》结论性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 (略) (略) 万安县五丰镇白沂村(大广高速K2957+700左侧60m处),地理坐标为E114°40′10.661′′,N26°24′39.297′′。项目属于新建工程,G45大广高速扩建的配套临时性工程,占地面积为54820平方米。项目主要包含生产厂房、存梁区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建设内容,建成后形成年产13m 空心板梁300片(32276.68t/a)、 20m 箱梁198片(31070.77t/a)、30mT梁85片(20007.69t/a)、3m空心板梁120片(2824.62t/a)、40mT梁197片(63827.69t/a)的建设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好《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项目施工清洁生产水平 项目建设必须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认真实施绿色施工措施。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 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浇灌周边林地,不外排;养护废水经五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 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及运输扬尘等,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道路扬尘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粉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 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后,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应委托具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焊渣及金属切割铁屑作废金属外售;沉淀池泥渣定期打捞运至高速公路工程配套弃土场处置。 (三)环境风险防范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出现污染事故,须立即停产,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确保环境安全。 (四)周边规划控制 项目为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配套临时工程,用地为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将恢复现状,在本项目拆除前,项目所在地周边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五)健全机构、环保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应按规定设置环保管理机构制定环保应急预案,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将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四、以上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地点、项目内容、规模、性质、拟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必须专款专用。项目批复后试运行期(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 (略) 万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略) 万安生态环境局 2023年 11月16日 |
索 引 号: | D29000--2023-0427 | 分 类: | 污染防治 | ||
发文机关: | (略) 万安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9 14:57:40 | ||
标 题: | 关于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改扩建工程B2标预制梁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改扩建工程B2标预制梁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796-*
通讯地址:万安县万安中大道 邮编:*
项目名称 | 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改扩建工程B2标预制梁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吉安-万安县 |
建设单位 | 中化学 (略) 吉安至南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B2标项目经理部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建设项目概况 | 一、项目批复意见 根据专家意见以及《报告表》结论性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 (略) (略) 万安县五丰镇白沂村(大广高速K2957+700左侧60m处),地理坐标为E114°40′10.661′′,N26°24′39.297′′。项目属于新建工程,G45大广高速扩建的配套临时性工程,占地面积为54820平方米。项目主要包含生产厂房、存梁区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建设内容,建成后形成年产13m 空心板梁300片(32276.68t/a)、 20m 箱梁198片(31070.77t/a)、30mT梁85片(20007.69t/a)、3m空心板梁120片(2824.62t/a)、40mT梁197片(63827.69t/a)的建设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好《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项目施工清洁生产水平 项目建设必须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认真实施绿色施工措施。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 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浇灌周边林地,不外排;养护废水经五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 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及运输扬尘等,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道路扬尘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粉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 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后,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应委托具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焊渣及金属切割铁屑作废金属外售;沉淀池泥渣定期打捞运至高速公路工程配套弃土场处置。 (三)环境风险防范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出现污染事故,须立即停产,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确保环境安全。 (四)周边规划控制 项目为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配套临时工程,用地为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将恢复现状,在本项目拆除前,项目所在地周边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五)健全机构、环保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应按规定设置环保管理机构制定环保应急预案,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将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四、以上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地点、项目内容、规模、性质、拟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必须专款专用。项目批复后试运行期(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 (略) 万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略) 万安生态环境局 2023年 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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