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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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1日我局拟对 (略) 《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急改造(市飞灰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急改造(市飞灰处置)项目

(略) 黟县西递镇霭峰村长演岭

(略)

安徽 (略)

主要建设内容:

拟采用“筛分资源化利用+库区改造”的方式,对现状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内17.50万m3存量生活垃圾通过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全部清除,对清理后的库区场地进行改造提升用于飞灰固化物处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5464hm2,本次改建清除原有防渗、导排系统等,重新建设库区的防渗工程、坝体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导排系统。日均生活垃圾筛分量约为600立方米,日均飞灰固化物填埋规模为38吨(约38立方米),飞灰固化物填埋库容约为18.17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1260.59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处理对象为存量生活垃圾,在垃圾的开挖、晾晒、筛分和渗滤液处理等多个环节,均有可能会产生恶臭废气;同时在建设过程中会产生粉尘。

(1)抽排废气通过“碱洗塔+酸洗塔+生物滤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筛分车间负压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碱洗塔+酸洗塔+光催化氧化+植物液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将产生臭气的渗滤液处理站单元采用封闭式设计,再通过引风机将臭气收集后,送至“碱洗塔+酸洗塔+生物滤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2)其他恶臭气体采用喷雾除臭帷幕、车载式雾炮机及固定式雾炮机等措施进行除臭。

(3)施工期间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措施。

2、地表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车辆冲洗水、筛分车间地面冲洗水及保洁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1)施工期垃圾渗滤液、筛分车间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经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MVR”工艺)处理达标后,其中部分废水(100m3/d)利用现有排放口排至漳河,其余部分废水利用密封罐车运至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漳河。

(2)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其他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

施工期间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场界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本项目施工不改变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功能级别即可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将轻质筛上物等符合燃烧热值的垃圾送至周边已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腐殖土检测若达标,优先就地用于本项目分隔堤、绿化用土,另外 (略) 实际需求用于场地回填、园林、生态公园等绿化用土;若有指标超标,筛下物中的腐殖土不可用于绿化种植,运至水泥厂利用水泥窑处置;无机骨料临时堆放于无机骨料暂存区,其中玻璃 (略) 进行回收,砖头、混凝土块、炉渣等无机骨料可作为建材利用,筛分产生的废电池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废旧电池暂存场所集中处置。

(2)本项目施工期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压滤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3)本项目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盐泥需进行危废鉴别,若为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后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鉴别结果确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要求暂存、处置。

5、生态环境

本项目距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15m,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此外,本项目仅施工期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在采取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该项目将对区域整体环境的改善具有一定的正效益,不会影响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类型及生态功能。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是飞灰填埋过程产生的粉尘。填埋场内所填埋的是经稳定化后采用吨袋包装的飞灰,填埋期间没有覆土操作,产生的扬尘较少。作业表面及时覆盖,为保持好的环境,防止灰渣飞散,同时防止雨水进入堆体形成渗沥液,应对作业面进行及时覆盖。对需要继续进行填埋的作业面,每日填埋作业结束后,使用HDPE膜进行覆盖。对达到填埋层标高,暂不进行填埋作业的区域进行中间覆盖,中间覆盖采用HDPE膜。转运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通过压缩式密封车运输、及时清扫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进行控制。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飞灰填埋区淋溶水、生活污水。其中淋溶水经管道收集至调节池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飞灰转运车辆、吊车、多功能洒水车等。根据噪声影响分析,项目场界噪声能够达标,尽管这样,但为了减少噪声不必要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优化总图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机械噪声主要有运输车辆、吊车等,要求建设单位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于各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使用;

(3)对各类设备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填埋场各种设备严格管理,文明作业,避免不必要的噪声产生,保障场界噪声达标。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噪设备对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行期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收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5、地下水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6、环境风险

(1)减小溃坝风险的可能,最重要的是对坝型、坝体的设计,故要求项目设计时除注意以上溃坝产生的原因外,还要从坝体边坡稳定性、坝体抗滑动稳定性、坝体抗倾覆稳定性和坝基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认真核算,确保垃圾坝设计的科学合理性。

在填埋场正常生产时,要及时做好场地雨水与淋溶水的导排,避免大量雨水对坝体的冲击和因雨水或淋溶水的积聚而浸渍坝基,保证坝体稳定运行。

(2)项目建设时,必须保证建设有足够大容量的调节池来防止淋溶水事故排放;同时,注意完善集液池周边地表径流和雨水导排系统;建设单位应加强集液池运行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杜绝风险发生。

本项目虽然存在事故风险的可能性,但建设单位只要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施工,并认真执行各项综合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把事故发生的几率降至最低。采取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对工程风险事故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在项目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的情况下,突发环境事故状况,项目造成环境风险较小,根据项目应急预案有效处理,项目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范围之内。

7、结论

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急改造(市飞灰处置)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无公众反对项目建设,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无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1日我局拟对 (略) 《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急改造(市飞灰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急改造(市飞灰处置)项目

(略) 黟县西递镇霭峰村长演岭

(略)

安徽 (略)

主要建设内容:

拟采用“筛分资源化利用+库区改造”的方式,对现状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内17.50万m3存量生活垃圾通过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全部清除,对清理后的库区场地进行改造提升用于飞灰固化物处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5464hm2,本次改建清除原有防渗、导排系统等,重新建设库区的防渗工程、坝体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导排系统。日均生活垃圾筛分量约为600立方米,日均飞灰固化物填埋规模为38吨(约38立方米),飞灰固化物填埋库容约为18.17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1260.59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处理对象为存量生活垃圾,在垃圾的开挖、晾晒、筛分和渗滤液处理等多个环节,均有可能会产生恶臭废气;同时在建设过程中会产生粉尘。

(1)抽排废气通过“碱洗塔+酸洗塔+生物滤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筛分车间负压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碱洗塔+酸洗塔+光催化氧化+植物液喷淋”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将产生臭气的渗滤液处理站单元采用封闭式设计,再通过引风机将臭气收集后,送至“碱洗塔+酸洗塔+生物滤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2)其他恶臭气体采用喷雾除臭帷幕、车载式雾炮机及固定式雾炮机等措施进行除臭。

(3)施工期间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措施。

2、地表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车辆冲洗水、筛分车间地面冲洗水及保洁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1)施工期垃圾渗滤液、筛分车间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经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MVR”工艺)处理达标后,其中部分废水(100m3/d)利用现有排放口排至漳河,其余部分废水利用密封罐车运至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漳河。

(2)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其他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

施工期间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场界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本项目施工不改变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功能级别即可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将轻质筛上物等符合燃烧热值的垃圾送至周边已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腐殖土检测若达标,优先就地用于本项目分隔堤、绿化用土,另外 (略) 实际需求用于场地回填、园林、生态公园等绿化用土;若有指标超标,筛下物中的腐殖土不可用于绿化种植,运至水泥厂利用水泥窑处置;无机骨料临时堆放于无机骨料暂存区,其中玻璃 (略) 进行回收,砖头、混凝土块、炉渣等无机骨料可作为建材利用,筛分产生的废电池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废旧电池暂存场所集中处置。

(2)本项目施工期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压滤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3)本项目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盐泥需进行危废鉴别,若为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后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鉴别结果确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要求暂存、处置。

5、生态环境

本项目距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最近距离为15m,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此外,本项目仅施工期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在采取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该项目将对区域整体环境的改善具有一定的正效益,不会影响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类型及生态功能。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是飞灰填埋过程产生的粉尘。填埋场内所填埋的是经稳定化后采用吨袋包装的飞灰,填埋期间没有覆土操作,产生的扬尘较少。作业表面及时覆盖,为保持好的环境,防止灰渣飞散,同时防止雨水进入堆体形成渗沥液,应对作业面进行及时覆盖。对需要继续进行填埋的作业面,每日填埋作业结束后,使用HDPE膜进行覆盖。对达到填埋层标高,暂不进行填埋作业的区域进行中间覆盖,中间覆盖采用HDPE膜。转运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通过压缩式密封车运输、及时清扫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进行控制。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飞灰填埋区淋溶水、生活污水。其中淋溶水经管道收集至调节池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飞灰转运车辆、吊车、多功能洒水车等。根据噪声影响分析,项目场界噪声能够达标,尽管这样,但为了减少噪声不必要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优化总图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机械噪声主要有运输车辆、吊车等,要求建设单位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于各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使用;

(3)对各类设备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填埋场各种设备严格管理,文明作业,避免不必要的噪声产生,保障场界噪声达标。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噪设备对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行期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收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5、地下水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6、环境风险

(1)减小溃坝风险的可能,最重要的是对坝型、坝体的设计,故要求项目设计时除注意以上溃坝产生的原因外,还要从坝体边坡稳定性、坝体抗滑动稳定性、坝体抗倾覆稳定性和坝基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认真核算,确保垃圾坝设计的科学合理性。

在填埋场正常生产时,要及时做好场地雨水与淋溶水的导排,避免大量雨水对坝体的冲击和因雨水或淋溶水的积聚而浸渍坝基,保证坝体稳定运行。

(2)项目建设时,必须保证建设有足够大容量的调节池来防止淋溶水事故排放;同时,注意完善集液池周边地表径流和雨水导排系统;建设单位应加强集液池运行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杜绝风险发生。

本项目虽然存在事故风险的可能性,但建设单位只要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施工,并认真执行各项综合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把事故发生的几率降至最低。采取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对工程风险事故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在项目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的情况下,突发环境事故状况,项目造成环境风险较小,根据项目应急预案有效处理,项目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范围之内。

7、结论

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急改造(市飞灰处置)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无公众反对项目建设,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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