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拨付天津市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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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拨付天津市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经费的通知

市教委关 (略) 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提升改造项目经费的通知

相关区教育局:

(略) 教委2023年第19次主任办公会和第21次工委会会议精神,结合年初预算安排情况,现拨付有关区教育局“ (略) 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2023年一般债券”项目资金2015.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拨付宁河区教育局149.22万元、宝坻区教育局216.96万元、蓟州区教育局394.38万元,用于农村学校信创信息科技教室提升改造项目。

二、

拨付静海区教育局1089万元,用于农村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项目。

三、

拨付宁河区教育局166万元,用于土质体育运动场地提升改造项目。

一般债券资金应当用于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请各区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同时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略) 教委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拨付。

2023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教委关 (略) 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提升改造项目经费的通知

相关区教育局:

(略) 教委2023年第19次主任办公会和第21次工委会会议精神,结合年初预算安排情况,现拨付有关区教育局“ (略) 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改造项目-2023年一般债券”项目资金2015.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拨付宁河区教育局149.22万元、宝坻区教育局216.96万元、蓟州区教育局394.38万元,用于农村学校信创信息科技教室提升改造项目。

二、

拨付静海区教育局1089万元,用于农村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项目。

三、

拨付宁河区教育局166万元,用于土质体育运动场地提升改造项目。

一般债券资金应当用于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请各区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同时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略) 教委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拨付。

2023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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