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略) 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在环评单位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业污水厂(处理水量5万m3/d,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新征用地74700m2,用地面积为45200m2。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池、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AO反应池、二沉池、加介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活性炭吸附池、鼓风机房、加药间、污泥车间、综合楼、门卫等,构筑物单体采用合建模式。工程总投资69817.92万元,其中二次环保投资估算为3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本项目不包含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不做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环境 要素 | 名称 | 经纬度 | 方位 | 距厂界距离(m) | 规模 | 保护级别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 空气 | 毕家村 | 毕家村 | 119.* | 29.* | NE | 430 | 约523户/1724人 | 二级 |
何夏庄村 | 119.* | 29.* | N | 310 | ||||
童家埠 | 119.* | 29.* | SE | 600 | ||||
七一村 | 南楼村 | 119.* | 29.* | SW | 210 | 约670户/1525人 | ||
王畈洋村 | 119.* | 29.* | SW | 900 | ||||
新桥山背村 | 119.43706 | 29.* | SW | 1400 | ||||
胡大山村 | 119.* | 29.* | S | 900 | ||||
女埠村 | 马岭岗村 | 119.* | 29.* | N | 2300 | 约995户/3017人 | ||
大吴岗村 | 119.* | 29.* | N | 1700 | ||||
上街村 | 119.* | 29.* | NE | 1700 | ||||
下街村 | 119.* | 29.* | NE | 2300 | ||||
后包村 | 119.* | 29.* | NE | 2100 | ||||
(略) 女埠初级中学 | 119.* | 29.* | NE | 2000 | 700人 | |||
兰溪国防教育基地 | 119.* | 29.* | N | 1000 | 300人 | |||
竹塘村 | 竹塘村 | 119.* | 29.* | N | 2000 | 约585户/1720人 | ||
程家村 | 119.* | 29.* | N | 1900 | ||||
钱家 | 119.* | 29.* | N | 1400 | ||||
长山岗 | 119.* | 29.* | N | 2500 | ||||
舒村 | 舒村 | 119.* | 29.* | NW | 1300 | 约298户/927人 | ||
范山头 | 119.* | 29.* | NW | 1200 | ||||
养老服务中心 | 119.* | 29.* | W | 1600 | 100人 | |||
殿山中心学校 | 119.* | 29.* | W | 1500 | 1500人 | |||
姚村 | 姚村村 | 119.* | 29.* | W | 1200 | 约861户/2699人 | ||
殿山村 | 119.* | 29.* | NW | 1600 | ||||
成村 | 119.* | 29.* | NW | 1800 | ||||
骅骝黄村 | 骅骝黄村 | 119.* | 29.* | SW | 2300 | 223户,844人 | ||
映月村 | 上叶村 | 119.* | 29.* | W | 2200 | 约120户/300人 | ||
金角村 | 许埠村 | 119.* | 29.* | S | 1600 | 823户/2300人 | ||
下陈赵村 | 119.* | 29.* | S | 2000 | ||||
兰江美庐苑 | 119.* | 29.* | SE | 1540 | 406户,1318人 | |||
黎明村 | 檀树村 | 119.* | 29.* | E | 1500 | 935户,3097人 | ||
徐尚源村 | 119.* | 29.* | SE | 1300 | ||||
湖前塘 | 119.* | 29.* | E | 1900 | ||||
十里亭村 | 十里亭村 | 119.* | 29.* | E | 1900 | 300户,1000人 | ||
后地村 | 后地村 | 119.* | 29.* | SE | 2400 | 235户,800人 | ||
杨北桥 | 119.* | 29.* | E | 2000 | ||||
华丰社区 | (略) 第二实验小学 | 119.* | 29.* | S | 2200 | 400人 | ||
罗兰城小区 | 119.* | 29.* | S | 2400 | 约800人 | |||
声环境 | 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 |||||||
地表水 | 兰江 | 农业、工业用水区 | / | / | E | 510 | 大河 | III类 |
生态 | 兰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 |||||||
地下水 | 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
土壤 | 占地范围内及占地范围外0.2 km范围内土壤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1)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拟建地属于空气质量达标区域,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a)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b)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项目属于二类区);
c)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根据进一步预结果测,全厂NH3最大落地浓度约在70m处,其浓度值为51.84μg/m3,H2S 最大落地浓度约在20m处,其浓度值为0.64μg/m3,则NH3 恶臭等级为1~2 级,H2S 恶臭等级为1 级。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距污水处理厂西南侧最近约210m 处的南楼村,厂区外敏感点基本不会闻到恶臭味。
(3)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上马后,正常生产情况下纳管经本工程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兰溪各关心断面将维持Ⅲ类水质功能区类别。
3噪声(已更新噪声)
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2类声功能区的标准。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已更新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回用和有效处置,只要加强各种固废收集、储存及堆放过程的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
由于项目是在积极采取污染防治的前提下进行的,对污染源均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只要企业落实“三废”处理措施,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则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
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 项目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施工期 | |||
废气 | 防尘网、洒水抑尘等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废水 | 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临时厕所及处理(或委托清运)等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噪声 | 低噪声设备的使用,设备隔声、消声、减振、隔声屏障等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固体 | 施工垃圾回收清运等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营运期 | |||
废水 | 入厂污水 | (1) 项目应实行清污、雨污分流。 (2) 项目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 A/A/O 生物反应池+二沉池+加介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活性炭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尾水排放按照设计标准排放。 (3) 进管水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本项目对进水水量、水质进行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加强对企业污水达标接管的监控管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厂区污水 | (1)厂区办公生活污水及设备冲洗水、洗车污水等均回流到厂内污水提升泵房,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
废气 | 氨气、H2S | (1)重点恶臭产生单元加盖收集; (2)项目采用生物滤池工艺处理恶臭污染物; (3)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除臭系统进行监测,保证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 废气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厂界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
固废 | 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①采购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削减噪声源强;③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安装吸声材料,对生产车间等设置隔声窗;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⑤加强进出厂区大型车辆的管理。 | 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地下水、土壤 | (1)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 (2)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3)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 / | |
环境风险 | ①强化风险防范;②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③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④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 达到风险预防及控制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 (略) 兰江街道毕家村, (略) 环境功能区规划, (略) 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从对周围大气、噪声等环境进行调查的结果看,项目周边环境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装备技术水平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根据对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进行预测评价表明,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项目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正常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于改善兰溪水质具有正效益。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公众意见征求表链接:http://**_*.html
九、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污水 (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兰江街道西山路376号-2
环评单位: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滨江区江陵路88号5幢3F区
十、生态环境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
(略) 污水 (略)
2023 年11月21日
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略) 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在环评单位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业污水厂(处理水量5万m3/d,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新征用地74700m2,用地面积为45200m2。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池、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AO反应池、二沉池、加介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活性炭吸附池、鼓风机房、加药间、污泥车间、综合楼、门卫等,构筑物单体采用合建模式。工程总投资69817.92万元,其中二次环保投资估算为3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本项目不包含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不做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环境 要素 | 名称 | 经纬度 | 方位 | 距厂界距离(m) | 规模 | 保护级别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 空气 | 毕家村 | 毕家村 | 119.* | 29.* | NE | 430 | 约523户/1724人 | 二级 |
何夏庄村 | 119.* | 29.* | N | 310 | ||||
童家埠 | 119.* | 29.* | SE | 600 | ||||
七一村 | 南楼村 | 119.* | 29.* | SW | 210 | 约670户/1525人 | ||
王畈洋村 | 119.* | 29.* | SW | 900 | ||||
新桥山背村 | 119.43706 | 29.* | SW | 1400 | ||||
胡大山村 | 119.* | 29.* | S | 900 | ||||
女埠村 | 马岭岗村 | 119.* | 29.* | N | 2300 | 约995户/3017人 | ||
大吴岗村 | 119.* | 29.* | N | 1700 | ||||
上街村 | 119.* | 29.* | NE | 1700 | ||||
下街村 | 119.* | 29.* | NE | 2300 | ||||
后包村 | 119.* | 29.* | NE | 2100 | ||||
(略) 女埠初级中学 | 119.* | 29.* | NE | 2000 | 700人 | |||
兰溪国防教育基地 | 119.* | 29.* | N | 1000 | 300人 | |||
竹塘村 | 竹塘村 | 119.* | 29.* | N | 2000 | 约585户/1720人 | ||
程家村 | 119.* | 29.* | N | 1900 | ||||
钱家 | 119.* | 29.* | N | 1400 | ||||
长山岗 | 119.* | 29.* | N | 2500 | ||||
舒村 | 舒村 | 119.* | 29.* | NW | 1300 | 约298户/927人 | ||
范山头 | 119.* | 29.* | NW | 1200 | ||||
养老服务中心 | 119.* | 29.* | W | 1600 | 100人 | |||
殿山中心学校 | 119.* | 29.* | W | 1500 | 1500人 | |||
姚村 | 姚村村 | 119.* | 29.* | W | 1200 | 约861户/2699人 | ||
殿山村 | 119.* | 29.* | NW | 1600 | ||||
成村 | 119.* | 29.* | NW | 1800 | ||||
骅骝黄村 | 骅骝黄村 | 119.* | 29.* | SW | 2300 | 223户,844人 | ||
映月村 | 上叶村 | 119.* | 29.* | W | 2200 | 约120户/300人 | ||
金角村 | 许埠村 | 119.* | 29.* | S | 1600 | 823户/2300人 | ||
下陈赵村 | 119.* | 29.* | S | 2000 | ||||
兰江美庐苑 | 119.* | 29.* | SE | 1540 | 406户,1318人 | |||
黎明村 | 檀树村 | 119.* | 29.* | E | 1500 | 935户,3097人 | ||
徐尚源村 | 119.* | 29.* | SE | 1300 | ||||
湖前塘 | 119.* | 29.* | E | 1900 | ||||
十里亭村 | 十里亭村 | 119.* | 29.* | E | 1900 | 300户,1000人 | ||
后地村 | 后地村 | 119.* | 29.* | SE | 2400 | 235户,800人 | ||
杨北桥 | 119.* | 29.* | E | 2000 | ||||
华丰社区 | (略) 第二实验小学 | 119.* | 29.* | S | 2200 | 400人 | ||
罗兰城小区 | 119.* | 29.* | S | 2400 | 约800人 | |||
声环境 | 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 |||||||
地表水 | 兰江 | 农业、工业用水区 | / | / | E | 510 | 大河 | III类 |
生态 | 兰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 |||||||
地下水 | 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
土壤 | 占地范围内及占地范围外0.2 km范围内土壤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1)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拟建地属于空气质量达标区域,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a)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b)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项目属于二类区);
c)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根据进一步预结果测,全厂NH3最大落地浓度约在70m处,其浓度值为51.84μg/m3,H2S 最大落地浓度约在20m处,其浓度值为0.64μg/m3,则NH3 恶臭等级为1~2 级,H2S 恶臭等级为1 级。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距污水处理厂西南侧最近约210m 处的南楼村,厂区外敏感点基本不会闻到恶臭味。
(3)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上马后,正常生产情况下纳管经本工程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兰溪各关心断面将维持Ⅲ类水质功能区类别。
3噪声(已更新噪声)
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2类声功能区的标准。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已更新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回用和有效处置,只要加强各种固废收集、储存及堆放过程的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
由于项目是在积极采取污染防治的前提下进行的,对污染源均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只要企业落实“三废”处理措施,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则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
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 项目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施工期 | |||
废气 | 防尘网、洒水抑尘等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废水 | 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临时厕所及处理(或委托清运)等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噪声 | 低噪声设备的使用,设备隔声、消声、减振、隔声屏障等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固体 | 施工垃圾回收清运等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营运期 | |||
废水 | 入厂污水 | (1) 项目应实行清污、雨污分流。 (2) 项目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 A/A/O 生物反应池+二沉池+加介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活性炭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尾水排放按照设计标准排放。 (3) 进管水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本项目对进水水量、水质进行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加强对企业污水达标接管的监控管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厂区污水 | (1)厂区办公生活污水及设备冲洗水、洗车污水等均回流到厂内污水提升泵房,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
废气 | 氨气、H2S | (1)重点恶臭产生单元加盖收集; (2)项目采用生物滤池工艺处理恶臭污染物; (3)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除臭系统进行监测,保证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 废气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厂界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
固废 | 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①采购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削减噪声源强;③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安装吸声材料,对生产车间等设置隔声窗;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⑤加强进出厂区大型车辆的管理。 | 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地下水、土壤 | (1)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 (2)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3)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 / | |
环境风险 | ①强化风险防范;②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③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④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 达到风险预防及控制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 (略) 兰江街道毕家村, (略) 环境功能区规划, (略) 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从对周围大气、噪声等环境进行调查的结果看,项目周边环境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装备技术水平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根据对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进行预测评价表明,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项目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正常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于改善兰溪水质具有正效益。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公众意见征求表链接:http://**_*.html
九、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污水 (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兰江街道西山路376号-2
环评单位: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滨江区江陵路88号5幢3F区
十、生态环境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
(略) 污水 (略)
2023 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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