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沿洮河经济带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东乡县沿洮河经济带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东乡县达板镇洮河(安家咀水电站枢纽至八丹沟汇入洮河河口),工程总治理长度4.55km,治理起点位于安家咀水电站枢纽,终点位于八丹沟汇入洮河河口处。本工程建设的任务为堤防生态缓冲带、河道生态缓冲带这两大生态带修复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为4.55km,①堤防生态缓冲带修复7.75km,其中:河干流 4.55km,八丹沟 0.9km,苏会沟 1.25km,胡麻沟 2.8km;②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14.1hm2,其中滩面生态修复 11.6hm2,配套巡查管护道路3.96km。通过这两个主要措施对沿洮河经济带进行生态缓冲带修复,以河道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核心,通过堤防生态化改造、滩地修复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生态抵抗和恢复能力,增强区域整体碳汇效果,提升流域及河道水环境自净能力,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网络链接见http://**,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地周围居民及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环保有关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乡县水务局
联系人:郭良
联系电话:0930-*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93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东乡县达板镇洮河(安家咀水电站枢纽至八丹沟汇入洮河河口),工程总治理长度4.55km,治理起点位于安家咀水电站枢纽,终点位于八丹沟汇入洮河河口处。本工程建设的任务为堤防生态缓冲带、河道生态缓冲带这两大生态带修复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为4.55km,①堤防生态缓冲带修复7.75km,其中:河干流 4.55km,八丹沟 0.9km,苏会沟 1.25km,胡麻沟 2.8km;②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14.1hm2,其中滩面生态修复 11.6hm2,配套巡查管护道路3.96km。通过这两个主要措施对沿洮河经济带进行生态缓冲带修复,以河道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核心,通过堤防生态化改造、滩地修复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生态抵抗和恢复能力,增强区域整体碳汇效果,提升流域及河道水环境自净能力,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网络链接见http://**,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地周围居民及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环保有关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乡县水务局
联系人:郭良
联系电话:0930-*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93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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