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核发城建·江南里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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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核发城建·江南里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函

泉资规审〔2023〕190号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核发城建·江南里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函

(略) 泉 (略) :

你单位申请办理“城建·江南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函告如下:

我局2022年12月20日已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你单位现申请对原报审部分图纸进行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划要求,经审核,同意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一、该项目用地位鲤城区江南新区浮桥街道,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混合用地,总用地面积39851.43平方米(约合59.78亩)。

有关技术指标如下:计容面积为*.13平方米:其中住宅83054.65平方米,集中商业22482.89平方米,幼儿园4297.56平方米,公共设施1700.03平方米(公厕61.08平方米,社会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合计408.38平方米,公共配电间108.42平方米,变配电室567.23平方米,消控室69.98平方米,变配电室145.46平方米,开闭所272.99平方米,柴油机房66.4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34365.3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31336.18平方米,公共架空非机动停车1206.81平方米,公共架空休闲空间786.58平方米,城市公共开放空间488.9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546.84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将变更后设计图纸报相关部门(单位)审查确认。

三、你单位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线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在符合规划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如规划许可内容发生变化的,你单位应及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方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确需延期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动失效。

六、施工期间,你单位应当依法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社会监督。

七、2022年12月20日已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不变,泉资规审〔2022〕132号文收回作废,除部分图纸变更外,其余附图不变,本函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附件。

特此函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1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 (略) 管理局、市国动办,鲤城区人民政府, (略) 管理局、鲤城区住建局,浮桥街道办事处。


信息来源:http://**_*.htm

泉资规审〔2023〕190号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核发城建·江南里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函

(略) 泉 (略) :

你单位申请办理“城建·江南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函告如下:

我局2022年12月20日已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你单位现申请对原报审部分图纸进行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划要求,经审核,同意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一、该项目用地位鲤城区江南新区浮桥街道,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混合用地,总用地面积39851.43平方米(约合59.78亩)。

有关技术指标如下:计容面积为*.13平方米:其中住宅83054.65平方米,集中商业22482.89平方米,幼儿园4297.56平方米,公共设施1700.03平方米(公厕61.08平方米,社会医疗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合计408.38平方米,公共配电间108.42平方米,变配电室567.23平方米,消控室69.98平方米,变配电室145.46平方米,开闭所272.99平方米,柴油机房66.4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34365.3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31336.18平方米,公共架空非机动停车1206.81平方米,公共架空休闲空间786.58平方米,城市公共开放空间488.9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546.84平方米。

二、你单位应将变更后设计图纸报相关部门(单位)审查确认。

三、你单位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线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在符合规划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如规划许可内容发生变化的,你单位应及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方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

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确需延期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动失效。

六、施工期间,你单位应当依法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社会监督。

七、2022年12月20日已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不变,泉资规审〔2022〕132号文收回作废,除部分图纸变更外,其余附图不变,本函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附件。

特此函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1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 (略) 管理局、市国动办,鲤城区人民政府, (略) 管理局、鲤城区住建局,浮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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