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以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预拌干混特种砂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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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以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预拌干混特种砂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3]77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 (略) 年产12万吨预拌干混特种砂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预拌干混特种砂浆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台县经济开发区始丰东路39号

三、建设单位:浙江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东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年产12万吨预拌干混特种砂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烘干废气处理装置出口DA001

二氧化硫

烘干机全密闭,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耐高温旋风除尘器+耐高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

氮氧化物

《关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台环发〔2019〕37号)

颗粒物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

DA002

颗粒物(筛分机)

筛分机全密闭,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料仓)

料仓全密闭,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投料)

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混合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混合机)

混合机全密闭,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包装机)

包装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底部设置侧吸抽风管道,收集的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厂界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限值

地表水

环境

废水总排口/DW001

CODcr、NH3-N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纳管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3-N、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污水厂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生产废水

pH、SS

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设备车辆、地面及道路洒水,不外排

/

声环境

生产车间

噪声

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废布袋、废包装袋、沉淀污泥,收集后外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齿轮油、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11月21日


天行审环建示[2023]77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 (略) 年产12万吨预拌干混特种砂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预拌干混特种砂浆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台县经济开发区始丰东路39号

三、建设单位:浙江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东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年产12万吨预拌干混特种砂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烘干废气处理装置出口DA001

二氧化硫

烘干机全密闭,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耐高温旋风除尘器+耐高温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

氮氧化物

《关 (略)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台环发〔2019〕37号)

颗粒物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

DA002

颗粒物(筛分机)

筛分机全密闭,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料仓)

料仓全密闭,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投料)

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混合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混合机)

混合机全密闭,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包装机)

包装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底部设置侧吸抽风管道,收集的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厂界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限值

地表水

环境

废水总排口/DW001

CODcr、NH3-N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纳管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3-N、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污水厂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生产废水

pH、SS

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设备车辆、地面及道路洒水,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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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生产车间

噪声

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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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废布袋、废包装袋、沉淀污泥,收集后外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齿轮油、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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