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尼玛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那曲地区尼玛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那曲地区尼玛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尼玛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主管单位:西藏那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内容:工程总占地面积36.90亩,其中填埋库区面积22.05亩,库容为9.17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4年,平均垃圾日处理量为13吨。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那曲地区尼玛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尼玛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主管单位:西藏那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内容:工程总占地面积36.90亩,其中填埋库区面积22.05亩,库容为9.17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4年,平均垃圾日处理量为13吨。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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