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金刚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金刚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福建华夏 (略) (略) (略) 承担华夏金刚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公开项目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夏金刚产业园
建设地点: (略) 德化县鹏祥工业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标准化厂房面积36170.8平方米,购置竹炭加工和压机等成型全套设备,导入AI人工智能化生产系统,竹炭陶瓷制品窑炉烧成设备4条(套),配套建设小家电生产线及购置其他配套生产竹炭陶瓷制品相关设备,设计年产1400万件竹炭陶瓷制品。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华夏 (略)
通讯地址: (略) 德化县鹏祥工业区
联 系 人:苏总
联系电话:*
三、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天平路38号L幢6层605室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了解程度;
(2)对项目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
(3)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
(4)从环境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
(5)其它建议。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福建华夏 (略) (略) (略) 承担华夏金刚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公开项目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夏金刚产业园
建设地点: (略) 德化县鹏祥工业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标准化厂房面积36170.8平方米,购置竹炭加工和压机等成型全套设备,导入AI人工智能化生产系统,竹炭陶瓷制品窑炉烧成设备4条(套),配套建设小家电生产线及购置其他配套生产竹炭陶瓷制品相关设备,设计年产1400万件竹炭陶瓷制品。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华夏 (略)
通讯地址: (略) 德化县鹏祥工业区
联 系 人:苏总
联系电话:*
三、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天平路38号L幢6层605室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了解程度;
(2)对项目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
(3)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
(4)从环境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
(5)其它建议。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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