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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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蓝田县蓝水路2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蓝田县焦岱镇梁家扁村中铁上 (略) 蓝田制梁场厂区内部

中铁上 (略) 蓝田制梁场

一、项目位于蓝田县焦岱镇梁家扁村中铁上 (略) 蓝田制梁场厂区内部,建筑面积196平米,建设2台4t/h蒸汽锅炉,产生的蒸汽用于制梁场冬季养护砼构件,天然气储罐及管道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梁场旱厕收集后由当地农民拉运肥田;锅炉排污水以及软水处理设备反冲洗废水经排污降温池收集后用于制梁场洒水抑尘。

2、废气:项目锅炉废气采用烟气回流+超低氮燃烧器+12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中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管道软性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更换厂家直接带走回收利用,不在站内存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蓝田县蓝水路2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蓝田县焦岱镇梁家扁村中铁上 (略) 蓝田制梁场厂区内部

中铁上 (略) 蓝田制梁场

一、项目位于蓝田县焦岱镇梁家扁村中铁上 (略) 蓝田制梁场厂区内部,建筑面积196平米,建设2台4t/h蒸汽锅炉,产生的蒸汽用于制梁场冬季养护砼构件,天然气储罐及管道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梁场旱厕收集后由当地农民拉运肥田;锅炉排污水以及软水处理设备反冲洗废水经排污降温池收集后用于制梁场洒水抑尘。

2、废气:项目锅炉废气采用烟气回流+超低氮燃烧器+12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中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管道软性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更换厂家直接带走回收利用,不在站内存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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