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日葵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向日葵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向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向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淮南路与金孔路交口恒大中央广场商铺24幢116、118、119室1层和2层的商业用房 | ||
建设单位: | (略) 向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系租赁位于淮南路与金孔路交口恒大中央广场商铺24幢116、118、119室1层和2层的商业用房(所在建筑共2层),总建筑面积约214 m2。项目东南侧相邻为今日说蛙餐馆,西北侧相邻为春与墨艺术美学馆,西侧为淮南路,东侧为商业街。项目区共2层,一层设有接待厅、诊室、化验室、X光室、医废暂存间等, (略) 部、美容室、药房仓库、手术室、隔离室、洗消间等。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宠物诊疗1500只次/年,宠物美容500只次/年。不设员工食堂、宿舍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略) 政雨水管网。化验过程中不产生化验废水,化验使用的检测板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诊疗废水、美容清洗废水、动物笼清洗废水经过滤+消毒预处理后,汇同生活、保洁污水进入化粪池,由市政污水管网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事故情况下立即停止用水,严禁事故状态下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 2、污水处理设施需封闭处理,及时清理动物排泄物,做好室内卫生工作,安装新风系统, (略) 日常消毒、杀菌、除臭、通风,避免废气、异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设备,并对产生振动、噪音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功能区、有效控制宠物活动噪声,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资源再生利用的原则,由专人负责。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宠物病死肢体、切除组织、尸体等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处置;一般性固废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 (略) 容垃圾中转站,做到日清日运。 5、该项目涉及的辐射放射类医疗设备,须另行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略) 瑶海区新安江路和曹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2楼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向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向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淮南路与金孔路交口恒大中央广场商铺24幢116、118、119室1层和2层的商业用房 | ||
建设单位: | (略) 向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系租赁位于淮南路与金孔路交口恒大中央广场商铺24幢116、118、119室1层和2层的商业用房(所在建筑共2层),总建筑面积约214 m2。项目东南侧相邻为今日说蛙餐馆,西北侧相邻为春与墨艺术美学馆,西侧为淮南路,东侧为商业街。项目区共2层,一层设有接待厅、诊室、化验室、X光室、医废暂存间等, (略) 部、美容室、药房仓库、手术室、隔离室、洗消间等。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宠物诊疗1500只次/年,宠物美容500只次/年。不设员工食堂、宿舍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略) 政雨水管网。化验过程中不产生化验废水,化验使用的检测板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诊疗废水、美容清洗废水、动物笼清洗废水经过滤+消毒预处理后,汇同生活、保洁污水进入化粪池,由市政污水管网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放。事故情况下立即停止用水,严禁事故状态下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 2、污水处理设施需封闭处理,及时清理动物排泄物,做好室内卫生工作,安装新风系统, (略) 日常消毒、杀菌、除臭、通风,避免废气、异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设备,并对产生振动、噪音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功能区、有效控制宠物活动噪声,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资源再生利用的原则,由专人负责。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宠物病死肢体、切除组织、尸体等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处置;一般性固废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 (略) 容垃圾中转站,做到日清日运。 5、该项目涉及的辐射放射类医疗设备,须另行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略) 瑶海区新安江路和曹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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