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盘龙区2023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实施细则》,现将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

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局党组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调整充实了区农业农村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等工作机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深入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学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局党组统筹总揽、科室各司其责、全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二)推动依法治区重点工作落实

按要求,落实《盘龙区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盘龙区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实施方案》《盘龙区关于加强法治保障力度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盘龙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等重点工作,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一)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调研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 (略)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制定《盘龙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按照抽查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略) 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工作要求,组织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1次。按要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情况,形成《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按时报送。

没有因本部门、本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不到位,被市、区人大常委会通报的情况。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严格执行《盘龙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暂行)》、《 (略) 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略) 盘龙区委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办法(试行)》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一是加强局党组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把宪法、基本法律和与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学

2023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法治思想,组织农业农村系统 (略)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思想宣讲活动。 (略) 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我局干部职工开展了2期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要求和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规定按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严格落实《 (略) 盘龙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做好区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办事指南的完善与规范。

3.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适用工作,严格执行《 (略)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

4.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盘龙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略)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 (略)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遵照执行,科学界定党组的决策权,完善酝酿、提议、论证、研究、审议的党内依法民主决策程序,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推进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5.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开展法律服务,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长抓不懈。今年以来,按照《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区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略) 盘龙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相关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略) 盘龙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按要求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涉及我局“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中的三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略)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权力清单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在事前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执法工作中的记录工作,在办理行政许可、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时进行照像留存,对各项资料台账严格规范存档。三是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四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已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有效、行政许可适用法律依据正确、行政许可程序合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

5.积 (略) 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完成办事指南的完善与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精简工作。 (略) 、市核准下放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积极完善服务指南,按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精简工作。2023年以来依法积 (略) 、法院的公益诉讼,积极做好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没有出现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改、财政、审计等监督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 (略) 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况,没有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



信息来源:http://**-11-22/*.shtml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盘龙区2023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实施细则》,现将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

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局党组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调整充实了区农业农村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等工作机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深入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学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局党组统筹总揽、科室各司其责、全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二)推动依法治区重点工作落实

按要求,落实《盘龙区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盘龙区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实施方案》《盘龙区关于加强法治保障力度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盘龙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等重点工作,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一)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调研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 (略)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制定《盘龙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按照抽查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略) 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工作要求,组织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1次。按要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情况,形成《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按时报送。

没有因本部门、本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不到位,被市、区人大常委会通报的情况。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严格执行《盘龙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暂行)》、《 (略) 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略) 盘龙区委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办法(试行)》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一是加强局党组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把宪法、基本法律和与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学

2023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法治思想,组织农业农村系统 (略)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思想宣讲活动。 (略) 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我局干部职工开展了2期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要求和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规定按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严格落实《 (略) 盘龙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做好区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办事指南的完善与规范。

3.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适用工作,严格执行《 (略)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

4.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盘龙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略)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 (略) 盘龙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遵照执行,科学界定党组的决策权,完善酝酿、提议、论证、研究、审议的党内依法民主决策程序,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推进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5.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开展法律服务,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长抓不懈。今年以来,按照《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区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略) 盘龙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相关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略) 盘龙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按要求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涉及我局“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中的三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略)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权力清单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在事前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执法工作中的记录工作,在办理行政许可、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时进行照像留存,对各项资料台账严格规范存档。三是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四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已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有效、行政许可适用法律依据正确、行政许可程序合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

5.积 (略) 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完成办事指南的完善与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精简工作。 (略) 、市核准下放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积极完善服务指南,按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精简工作。2023年以来依法积 (略) 、法院的公益诉讼,积极做好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没有出现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改、财政、审计等监督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 (略) 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况,没有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



信息来源:http://**-11-22/*.shtml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