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家园第二期项目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海星家园第二期项目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1、公示主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4、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及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ina.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国贸二横路国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邮编:*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5)咨询电话:*,联系人:方斌、孙祥贤
项目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 (略)
二、建设项目名称:海星家园第二期
三、建设项目位置: (略) 金盘开发区北侧
四、公示内容:
海南 (略) 开发建设的海星家园第二期项 (略) 金盘开发区北侧,于2018年7月取得规划许可证(编号:*),批建2栋16-25/1-2层办公住宅楼。该项目已经竣工,现建设单位申报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经审核,存在以下内容调整:
1、项目S1地块出入口位置因与金星路高差较大,实建中无法按批建方案及片区控规位置实施,拟向南调整21米,门卫相应做了调整。 (略) 资规局 (略) 交警支队意见,均同意S1地块出入口及门卫的调整方案;
2、S1地块东、南、北侧部分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做了局部微调,但数量不变(详见附图);
3、项目S1、S3地块用地范围东、南、西、北侧增设临时围墙,建设单位已书面承诺,如今后因该围墙界限产生矛盾纠纷无法协调解 (略) 建设需要时必须无条件拆除,为小区安全管理需要,拟按现状予以保留。
现将以上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1、公示主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4、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及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ina.com
(2)书面意见请 (略) 国贸二横路国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邮编:*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5)咨询电话:*,联系人:方斌、孙祥贤
项目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 (略)
二、建设项目名称:海星家园第二期
三、建设项目位置: (略) 金盘开发区北侧
四、公示内容:
海南 (略) 开发建设的海星家园第二期项 (略) 金盘开发区北侧,于2018年7月取得规划许可证(编号:*),批建2栋16-25/1-2层办公住宅楼。该项目已经竣工,现建设单位申报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经审核,存在以下内容调整:
1、项目S1地块出入口位置因与金星路高差较大,实建中无法按批建方案及片区控规位置实施,拟向南调整21米,门卫相应做了调整。 (略) 资规局 (略) 交警支队意见,均同意S1地块出入口及门卫的调整方案;
2、S1地块东、南、北侧部分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做了局部微调,但数量不变(详见附图);
3、项目S1、S3地块用地范围东、南、西、北侧增设临时围墙,建设单位已书面承诺,如今后因该围墙界限产生矛盾纠纷无法协调解 (略) 建设需要时必须无条件拆除,为小区安全管理需要,拟按现状予以保留。
现将以上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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