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内蒙古皖兴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年产30万吨石英砂项目拟审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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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关于内蒙古皖兴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年产30万吨石英砂项目拟审批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2日我分局对内蒙古 (略)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年产30万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蒙古 (略)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年产30万吨石英砂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石材加工园纬九路南, (略) 西

  内蒙古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本项目建设3座全封闭车间,包括1座车间,用于原料石英石存储、破碎;1座污水污泥处理车间,用于处理生产废水;1座主车间,用于进行生产石英砂、石英砂粉的其它生产工序,包括酸洗、烘干、煅烧等;并建立气站,配套生产自用天然气设备及相关基础设施。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4285m2,总投资8595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1、废气:本项目颚式破碎、圆锥破碎有组织废气: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各配备1台集气罩,共用1台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储酸罐呼吸废气酸洗废气、酸洗加热废气、烘干酸性废气、烘干废气通过管道统一进入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再经过1台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煅烧废气、筛分废气、色选废气通过管道统一进入1台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原料卸料、颚式破碎和圆锥破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采用采用雾炮喷雾降尘。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通过1套“喷淋塔+光氧化催化”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排水管道排至厂区外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

  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污染源主要设备噪声、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隔声减震,车辆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噪声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灰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拉运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废酸经过浓密池处理产生的废渣暂存在浓密池内,定期外售。喷淋塔沉渣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11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2日我分局对内蒙古 (略)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年产30万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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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蒙古 (略)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年产30万吨石英砂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石材加工园纬九路南, (略) 西

  内蒙古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本项目建设3座全封闭车间,包括1座车间,用于原料石英石存储、破碎;1座污水污泥处理车间,用于处理生产废水;1座主车间,用于进行生产石英砂、石英砂粉的其它生产工序,包括酸洗、烘干、煅烧等;并建立气站,配套生产自用天然气设备及相关基础设施。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4285m2,总投资8595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1、废气:本项目颚式破碎、圆锥破碎有组织废气: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各配备1台集气罩,共用1台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储酸罐呼吸废气酸洗废气、酸洗加热废气、烘干酸性废气、烘干废气通过管道统一进入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再经过1台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煅烧废气、筛分废气、色选废气通过管道统一进入1台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原料卸料、颚式破碎和圆锥破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采用采用雾炮喷雾降尘。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通过1套“喷淋塔+光氧化催化”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排水管道排至厂区外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

  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污染源主要设备噪声、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隔声减震,车辆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噪声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灰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拉运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废酸经过浓密池处理产生的废渣暂存在浓密池内,定期外售。喷淋塔沉渣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11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2日我分局对内蒙古 (略)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年产30万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蒙古 (略)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年产30万吨石英砂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石材加工园纬九路南, (略) 西

  内蒙古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本项目建设3座全封闭车间,包括1座车间,用于原料石英石存储、破碎;1座污水污泥处理车间,用于处理生产废水;1座主车间,用于进行生产石英砂、石英砂粉的其它生产工序,包括酸洗、烘干、煅烧等;并建立气站,配套生产自用天然气设备及相关基础设施。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4285m2,总投资8595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1、废气:本项目颚式破碎、圆锥破碎有组织废气: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各配备1台集气罩,共用1台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储酸罐呼吸废气酸洗废气、酸洗加热废气、烘干酸性废气、烘干废气通过管道统一进入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再经过1台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煅烧废气、筛分废气、色选废气通过管道统一进入1台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原料卸料、颚式破碎和圆锥破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采用采用雾炮喷雾降尘。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通过1套“喷淋塔+光氧化催化”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排水管道排至厂区外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

  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污染源主要设备噪声、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隔声减震,车辆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噪声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灰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拉运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废酸经过浓密池处理产生的废渣暂存在浓密池内,定期外售。喷淋塔沉渣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11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2日我分局对内蒙古 (略)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年产30万吨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3001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蒙古 (略)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年产30万吨石英砂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石材加工园纬九路南, (略) 西

  内蒙古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本项目建设3座全封闭车间,包括1座车间,用于原料石英石存储、破碎;1座污水污泥处理车间,用于处理生产废水;1座主车间,用于进行生产石英砂、石英砂粉的其它生产工序,包括酸洗、烘干、煅烧等;并建立气站,配套生产自用天然气设备及相关基础设施。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4285m2,总投资8595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1、废气:本项目颚式破碎、圆锥破碎有组织废气: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各配备1台集气罩,共用1台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储酸罐呼吸废气酸洗废气、酸洗加热废气、烘干酸性废气、烘干废气通过管道统一进入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再经过1台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煅烧废气、筛分废气、色选废气通过管道统一进入1台袋式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原料卸料、颚式破碎和圆锥破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采用采用雾炮喷雾降尘。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通过1套“喷淋塔+光氧化催化”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排水管道排至厂区外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

  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污染源主要设备噪声、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隔声减震,车辆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噪声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灰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拉运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废酸经过浓密池处理产生的废渣暂存在浓密池内,定期外售。喷淋塔沉渣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机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中旗分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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