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略) 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太平东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章伟
我局于2023年9月1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依法报批擅自开工建设。
以上事实,有《 (略) 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略) 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2023年11月2日,我局向你单位送达了《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绥环听告字〔2023〕*号),你单位在收到听证告知书5日内未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未在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经省环保行政处罚辅助裁量系统裁量并修正,我局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点击查看>>万*仟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 (略) 生态环境局开具《 (略) 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将罚金打进指定账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 (略) 北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0日
(略) 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太平东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章伟
我局于2023年9月1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依法报批擅自开工建设。
以上事实,有《 (略) 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略) 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2023年11月2日,我局向你单位送达了《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绥环听告字〔2023〕*号),你单位在收到听证告知书5日内未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未在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经省环保行政处罚辅助裁量系统裁量并修正,我局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点击查看>>万*仟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 (略) 生态环境局开具《 (略) 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将罚金打进指定账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 (略) 北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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