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碱柜站前广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鄂托克旗碱柜站前广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鄂托克旗站前广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托克旗(碱柜)站前广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鄂托克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3、建设地点: (略) 鄂托克旗蒙西镇
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30197.5㎡,广场用地面积13671㎡(其中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804㎡),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5046㎡,公交车场用地面积2629㎡,出租车蓄车场用地面积4682㎡,环形车行道路用地面积4169.5㎡。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 4201.3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6、建设期限:2023年9月-2025年9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项目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 (略) 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办公室。
五、联系人:
建设单位:鄂托克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白建雄 联系电话:*
(略) : (略) 维特 (略)
联系人:呼德尔 联系电话:*
鄂托克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鄂托克旗站前广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托克旗(碱柜)站前广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鄂托克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3、建设地点: (略) 鄂托克旗蒙西镇
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30197.5㎡,广场用地面积13671㎡(其中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804㎡),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5046㎡,公交车场用地面积2629㎡,出租车蓄车场用地面积4682㎡,环形车行道路用地面积4169.5㎡。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 4201.3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6、建设期限:2023年9月-2025年9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项目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 (略) 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办公室。
五、联系人:
建设单位:鄂托克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白建雄 联系电话:*
(略) : (略) 维特 (略)
联系人:呼德尔 联系电话:*
鄂托克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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