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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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经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衡东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东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衡东县洣水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堰湾雨污分流改造及防洪车位工程、堰湾排渍站升级改造工程、县城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3个子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0725.22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到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同时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的,可以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④省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凭证(或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到湖南 (略) ( (略) 华新开发区沐林美郡28栋816室)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1套并加盖公章)。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湖南 (略) 9楼907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衡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 (略)

联 系 人:阳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吴玮、黄卫

电 话:*

地 址: (略) 高新区祝融路八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9楼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经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衡东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东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衡东县洣水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堰湾雨污分流改造及防洪车位工程、堰湾排渍站升级改造工程、县城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3个子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0725.22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到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同时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的,可以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④省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凭证(或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到湖南 (略) ( (略) 华新开发区沐林美郡28栋816室)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1套并加盖公章)。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湖南 (略) 9楼907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衡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 (略)

联 系 人:阳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吴玮、黄卫

电 话:*

地 址: (略) 高新区祝融路八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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