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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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精品包装材料及印刷制品加工项目

(略) 涟水县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兴达路北侧、盐河路东侧

(略)

本项目新增用地15333.33平方米。新增四色对开机1台、平账双色机1台、对开5色机1台、轮转双色印刷机2台、覆膜机1台、上光机2台、制版机2台、折页机4台、切纸机2台、全自动对裱机1台、糊盒机3台、打包机5台等设备,以白纸板、牛皮纸、双胶纸、白卡纸、铜版纸、灰板纸、玉米胶水润滑油等为原辅料,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精品包装箱2500万只、教辅材料1500万册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厂尾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公兴河。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覆膜废气、上光废气、胶装废气和食堂油烟。其中,印刷废气、覆膜废气、上光废气、胶装废气经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烟道排放。本项目营运期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 (略)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食堂设2个灶头,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四色对开机、平账双色机、对开5色机、轮转双色印刷机、覆膜机、上光机、制版机、全自动胶装龙全线、骑订龙、折页机、全自动模切机、烫金机、切纸机、全自动对裱机、糊盒机、全自动制袋机、打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板材边角料、烫金废料、废包装材料、废扁丝、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板材边角料、烫金废料、废包装材料、废扁丝属于一般固废,外 (略) 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生活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文)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2

混凝土砌块及混凝土地砖技改项目

(略) 涟水县东胡集镇时码砖瓦厂内

涟水浩宇建材厂

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购置搅拌机1台、配料机1台、液压制砖机1台、破碎机2台、球磨机1台、震动筛1台等设备,以砂、水泥、混凝土块、生石灰、颜料、润滑油为原辅料,形成为年生产混凝土实心砖1t/a、自保温砌块2t/a、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t/a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最后由厂区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于肥田,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产污主要为破碎、球磨、筛分粉尘和下料粉尘,破碎、球磨、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装卸粉尘通过厂房密闭+水喷淋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形式排放。粉尘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和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球磨机、振动筛、液压制砖机、配料机、搅拌机、自动叠板机、混凝土成套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及安装减振垫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厂界四周围墙上设置1m高的声屏障、车间内墙面采用隔声装饰板等。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具体见表3-5。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沉渣、收集粉尘、废布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废布袋、废包装袋外售给有需求单位,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沉渣、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3

氟化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略) 涟水县涟水循环经济产业园原守信助剂厂房

江苏淮安 (略)

本项目占地10000平方米。新增强制喂料机2台、上料输送机2台、快速旋转闪蒸干燥机2台、天燃气换热箱2台、引风机2台、出料输送机2台等设备,以氟化钙污泥、液化天然气等为原辅料,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综合利用8000吨氟化钙污泥的生产规模。

江苏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包装废气、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烘干、包装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和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使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由管道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及表2相关标准,包装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及表3相关标准;由于烘干废气、包装废气涉及相同的污染因子颗粒物和氟化物,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故烘干废气、包装废气执行较为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及表3相关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装置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锂电池、废布袋、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其中,废包装袋、废锂电池、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要求。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精品包装材料及印刷制品加工项目

(略) 涟水县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兴达路北侧、盐河路东侧

(略)

本项目新增用地15333.33平方米。新增四色对开机1台、平账双色机1台、对开5色机1台、轮转双色印刷机2台、覆膜机1台、上光机2台、制版机2台、折页机4台、切纸机2台、全自动对裱机1台、糊盒机3台、打包机5台等设备,以白纸板、牛皮纸、双胶纸、白卡纸、铜版纸、灰板纸、玉米胶水润滑油等为原辅料,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精品包装箱2500万只、教辅材料1500万册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厂尾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公兴河。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覆膜废气、上光废气、胶装废气和食堂油烟。其中,印刷废气、覆膜废气、上光废气、胶装废气经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烟道排放。本项目营运期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 (略)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食堂设2个灶头,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四色对开机、平账双色机、对开5色机、轮转双色印刷机、覆膜机、上光机、制版机、全自动胶装龙全线、骑订龙、折页机、全自动模切机、烫金机、切纸机、全自动对裱机、糊盒机、全自动制袋机、打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板材边角料、烫金废料、废包装材料、废扁丝、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板材边角料、烫金废料、废包装材料、废扁丝属于一般固废,外 (略) 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生活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文)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2

混凝土砌块及混凝土地砖技改项目

(略) 涟水县东胡集镇时码砖瓦厂内

涟水浩宇建材厂

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购置搅拌机1台、配料机1台、液压制砖机1台、破碎机2台、球磨机1台、震动筛1台等设备,以砂、水泥、混凝土块、生石灰、颜料、润滑油为原辅料,形成为年生产混凝土实心砖1t/a、自保温砌块2t/a、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t/a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最后由厂区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于肥田,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产污主要为破碎、球磨、筛分粉尘和下料粉尘,破碎、球磨、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装卸粉尘通过厂房密闭+水喷淋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形式排放。粉尘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和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球磨机、振动筛、液压制砖机、配料机、搅拌机、自动叠板机、混凝土成套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及安装减振垫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厂界四周围墙上设置1m高的声屏障、车间内墙面采用隔声装饰板等。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具体见表3-5。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沉渣、收集粉尘、废布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废布袋、废包装袋外售给有需求单位,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沉渣、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3

氟化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略) 涟水县涟水循环经济产业园原守信助剂厂房

江苏淮安 (略)

本项目占地10000平方米。新增强制喂料机2台、上料输送机2台、快速旋转闪蒸干燥机2台、天燃气换热箱2台、引风机2台、出料输送机2台等设备,以氟化钙污泥、液化天然气等为原辅料,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综合利用8000吨氟化钙污泥的生产规模。

江苏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包装废气、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烘干、包装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和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使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由管道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及表2相关标准,包装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及表3相关标准;由于烘干废气、包装废气涉及相同的污染因子颗粒物和氟化物,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故烘干废气、包装废气执行较为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及表3相关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装置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锂电池、废布袋、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其中,废包装袋、废锂电池、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要求。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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