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水利局关于福鼎市吉溪斗门-墩头段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福鼎市水利局关于福鼎市吉溪斗门-墩头段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略) :
你司呈报《 (略) (略) 关 (略) 吉溪斗门-墩头段河道整治工程审查意见的报告》(鼎水投〔2023〕31号)和相关资料收悉。经复核,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吉溪流域面积84.92km2,河道长度14.06km,河道平均坡降10.79‰。支流罗里坑溪流域面积22.78km2,主河道长9.96km,比降6.32‰。本项 (略) 店下镇和太姥山镇。吉溪目前无完善的防洪体系,部分河段已建有防洪堤但行洪宽度偏小,防洪标准偏低。防洪工程设施均有不同程度毁坏,河道严重淤积,严重影响了洪水行洪,急需清障处理。通过本项目实施,可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为沿岸群众提供防洪安全保障,促进当地乡村文明建设,因 (略) 吉溪斗门-墩头段河道整治工程十分必要。
二、工程任务与规模
1.基本同意《报告》拟定的建设内容:整治范围为店下镇亥窑村G228国道桥至太姥山镇斗门村官村小桥,河道整治总长4.512km,河道清淤长度4.512km,新建左右岸护岸总长度7.152km。
2.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确定河段相应的工程等别为Ⅴ等,治理范围内护岸采用10年一遇防冲不防淹,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1.工程布置
本项目位于吉溪,整治总长约4.512km,堤(岸)线布置涉及店下镇、太姥山镇。
2.主要建筑物
新建护岸总长度7.152km,为埋石砼挡墙结构。
四、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施工组织所介绍的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
2.同意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五、投资估算
同意估算编制依据和取费标准,同意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875.0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853.60万元,临时工程314.36万元,独立费用583.67万元,基本预备费475.16万元。建设征地补偿投资413.0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78.4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56.80万元。
(略) 水利局
2023年11月3日
(略) (略) :
你司呈报《 (略) (略) 关 (略) 吉溪斗门-墩头段河道整治工程审查意见的报告》(鼎水投〔2023〕31号)和相关资料收悉。经复核,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吉溪流域面积84.92km2,河道长度14.06km,河道平均坡降10.79‰。支流罗里坑溪流域面积22.78km2,主河道长9.96km,比降6.32‰。本项 (略) 店下镇和太姥山镇。吉溪目前无完善的防洪体系,部分河段已建有防洪堤但行洪宽度偏小,防洪标准偏低。防洪工程设施均有不同程度毁坏,河道严重淤积,严重影响了洪水行洪,急需清障处理。通过本项目实施,可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为沿岸群众提供防洪安全保障,促进当地乡村文明建设,因 (略) 吉溪斗门-墩头段河道整治工程十分必要。
二、工程任务与规模
1.基本同意《报告》拟定的建设内容:整治范围为店下镇亥窑村G228国道桥至太姥山镇斗门村官村小桥,河道整治总长4.512km,河道清淤长度4.512km,新建左右岸护岸总长度7.152km。
2.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确定河段相应的工程等别为Ⅴ等,治理范围内护岸采用10年一遇防冲不防淹,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
三、工程布置和主要建筑物
1.工程布置
本项目位于吉溪,整治总长约4.512km,堤(岸)线布置涉及店下镇、太姥山镇。
2.主要建筑物
新建护岸总长度7.152km,为埋石砼挡墙结构。
四、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施工组织所介绍的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
2.同意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五、投资估算
同意估算编制依据和取费标准,同意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875.0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853.60万元,临时工程314.36万元,独立费用583.67万元,基本预备费475.16万元。建设征地补偿投资413.0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78.4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56.80万元。
(略) 水利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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