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住院楼改建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住院楼改建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门诊 (略) 楼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门诊 (略) 楼改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东风路北段
三、建设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五、项目概况: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东风路北段(灾后异地重建),为完善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卫生体系,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于2020年实施了 (略) 门诊 (略) 楼改建项目,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 (略) 北川生态环境局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医院现办理环保手续,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将原精神卫生楼改造为门诊楼;②将原门诊楼调整为医技楼,用于患者的医技检查;③将业务综合楼、 (略) 楼进行功能提升改造,新增开放床位500张;④新建一座医疗废物储存库,对配套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进行改扩建等;建成后,设有精神科门诊、精神科康复理疗室、精神老年科、精神男病区、精神女病区、内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中医科、妇产科、外科、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等,总床位由250张增加至750张。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室。
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感染门诊消毒预处理后)、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隔油预处理)、纯水制备排水等一并进入拟改扩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北川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昌河。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单元采用地埋密闭式结构,恶臭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活性炭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周边须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3标准要求;医院医疗区混浊空气应定期消毒,须满足《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后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烟道排放。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水泵、空调机组、风机、发电机房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根据外环境交通情况,采取安装中空隔声窗、种植绿化等有效手段,降低交 (略) 本身的影响。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装材料(不含危废)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送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清掏前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相关标准;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医废暂存点、柴油发电机房、药品库房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 (略)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具文(北发改投资〔2020〕19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据《北川羌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安昌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图》,及所在地块《土地证》(安县国用2009第02101号),项目用地类型为医卫用地。项目符合北川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门诊 (略) 楼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门诊 (略) 楼改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东风路北段
三、建设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五、项目概况: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东风路北段(灾后异地重建),为完善北川羌族自治县医疗卫生体系,北川羌族自治县 (略) 于2020年实施了 (略) 门诊 (略) 楼改建项目,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 (略) 北川生态环境局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医院现办理环保手续,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将原精神卫生楼改造为门诊楼;②将原门诊楼调整为医技楼,用于患者的医技检查;③将业务综合楼、 (略) 楼进行功能提升改造,新增开放床位500张;④新建一座医疗废物储存库,对配套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进行改扩建等;建成后,设有精神科门诊、精神科康复理疗室、精神老年科、精神男病区、精神女病区、内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中医科、妇产科、外科、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等,总床位由250张增加至750张。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室。
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感染门诊消毒预处理后)、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隔油预处理)、纯水制备排水等一并进入拟改扩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北川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昌河。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单元采用地埋密闭式结构,恶臭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活性炭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周边须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3标准要求;医院医疗区混浊空气应定期消毒,须满足《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后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过烟道排放。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水泵、空调机组、风机、发电机房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根据外环境交通情况,采取安装中空隔声窗、种植绿化等有效手段,降低交 (略) 本身的影响。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装材料(不含危废)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送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清掏前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相关标准;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医废暂存点、柴油发电机房、药品库房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 (略)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具文(北发改投资〔2020〕19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据《北川羌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安昌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图》,及所在地块《土地证》(安县国用2009第02101号),项目用地类型为医卫用地。项目符合北川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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