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窗口)、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技改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通海县里山五金产业园区杞湖路14号

三、建设单位名称:云南 (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云南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利用原有厂房、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原有产品不再生产),购置安装天然气加热炉、全自动连续扎热机组、切断机组、打包机、矫直机、冷床、保留1套电感加热炉、变压器、行车、起重设施、纯水制备设施、空压机,对原有冷床及轧机进行技改,配套辅助工装设备、检验设备、环保设备,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消防等辅助设施,形成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项目。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4%。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时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渣垃圾等措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放置于地势平坦处有利于废气稀释、扩散。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施工废水。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生产车间内清理出来的杂物、废弃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事故池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杂物及建筑垃圾主要以废钢材等惰性材料为主,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并入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事故池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通过委托相关运输单位将废弃土石方运输至有合法手续的弃土场。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加热炉废气和精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加热炉燃料使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且使用低氮燃烧技术,加热炉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热处理炉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热轧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标准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用水、间接冷却用水、轧辊直接冷却用水、冷床冷却水。食堂污水经的隔油池处理后和其它生活污水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轧制工段净循环、浊循环系统用水循环使用,加热炉冷却水循环使用,软水制备系统浓水用于轧制工段浊循环水的补充,项目无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执行《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热轧机、飞剪机、矫直机、定尺剪、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采取低噪声的设备,通过建筑隔声,加装减振垫、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厂界东、西、南面昼间预测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区一车间北侧就是厂区边界,一车间内项目设备距离厂区北侧较近,故北侧出现超标情况,厂区北侧为云南 (略) 的生产车间,本项目的噪声对其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边角废料、热轧过程中厂房内沉降粉尘、氧化铁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润滑油过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残渣、废油桶。边角废料、热轧过程中厂房内沉降粉尘、氧化铁皮,统一收集后作为废铁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并入园区生活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一同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项目浊循环水池产生的除油器废油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窗口)、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技改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通海县里山五金产业园区杞湖路14号

三、建设单位名称:云南 (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云南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利用原有厂房、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原有产品不再生产),购置安装天然气加热炉、全自动连续扎热机组、切断机组、打包机、矫直机、冷床、保留1套电感加热炉、变压器、行车、起重设施、纯水制备设施、空压机,对原有冷床及轧机进行技改,配套辅助工装设备、检验设备、环保设备,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消防等辅助设施,形成年产5万吨热轧型钢制品项目。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4%。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车辆减速慢行、施工时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渣垃圾等措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放置于地势平坦处有利于废气稀释、扩散。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施工废水。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生产车间内清理出来的杂物、废弃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事故池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杂物及建筑垃圾主要以废钢材等惰性材料为主,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并入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事故池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通过委托相关运输单位将废弃土石方运输至有合法手续的弃土场。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加热炉废气和精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加热炉燃料使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且使用低氮燃烧技术,加热炉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热处理炉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热轧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标准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用水、间接冷却用水、轧辊直接冷却用水、冷床冷却水。食堂污水经的隔油池处理后和其它生活污水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轧制工段净循环、浊循环系统用水循环使用,加热炉冷却水循环使用,软水制备系统浓水用于轧制工段浊循环水的补充,项目无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执行《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热轧机、飞剪机、矫直机、定尺剪、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采取低噪声的设备,通过建筑隔声,加装减振垫、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厂界东、西、南面昼间预测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区一车间北侧就是厂区边界,一车间内项目设备距离厂区北侧较近,故北侧出现超标情况,厂区北侧为云南 (略) 的生产车间,本项目的噪声对其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边角废料、热轧过程中厂房内沉降粉尘、氧化铁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润滑油过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残渣、废油桶。边角废料、热轧过程中厂房内沉降粉尘、氧化铁皮,统一收集后作为废铁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并入园区生活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一同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项目浊循环水池产生的除油器废油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