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废旧滴灌带回收加工及农业节水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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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废旧滴灌带回收加工及农业节水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巴林左旗废旧滴灌带回收加工及农业节水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项目利用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凤凰山工业集聚区现有的工业标准化厂房进行产品生产。拟租用标准化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设备薄膜机20台、迷宫机20台、水管机1台、贴片机16台、粉碎机1台、注塑机6台、造粒机4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水管100吨,水带6000吨,贴片400吨,地膜3500吨,颗粒5000吨(自用)。

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凤凰山工业集聚区。

建设期限: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4950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等利益相关群体。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巴林左旗废旧滴灌带回收加工及农业节水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项目利用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凤凰山工业集聚区现有的工业标准化厂房进行产品生产。拟租用标准化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设备薄膜机20台、迷宫机20台、水管机1台、贴片机16台、粉碎机1台、注塑机6台、造粒机4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水管100吨,水带6000吨,贴片400吨,地膜3500吨,颗粒5000吨(自用)。

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凤凰山工业集聚区。

建设期限: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4950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等利益相关群体。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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