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产业基地新L、K地块能源站工程项目
永丰产业基地新L、K地块能源站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91地块
公示时间:2023-11-22至2023-11-28
受理时间:2023-11-22
项目概况: (略)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 新) HD00-0411-0091地块新建能源站一座,能源站总建筑面积4916.85 平方米。能源站采用地源热泵+水蓄能+燃气锅炉+冷水机技术形式。可再生能源供热装机占比大于60%,其中地源热泵供热比例约占总热负荷的40.0%,蓄能供热比例为26.0%(为后期预留6%供热能力),锅炉供热比例为40%。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联系人:杨福龙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91地块
公示时间:2023-11-22至2023-11-28
受理时间:2023-11-22
项目概况: (略)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 新) HD00-0411-0091地块新建能源站一座,能源站总建筑面积4916.85 平方米。能源站采用地源热泵+水蓄能+燃气锅炉+冷水机技术形式。可再生能源供热装机占比大于60%,其中地源热泵供热比例约占总热负荷的40.0%,蓄能供热比例为26.0%(为后期预留6%供热能力),锅炉供热比例为40%。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联系人:杨福龙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