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优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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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优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优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 (略) 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地址:濉溪经济开发区安徽力 (略) 2#生产厂房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

2023年5月22日,安徽 (略) 根据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组织了安徽 (略) 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法人、监测单位及其聘请的专家等单位相关人员共6名代表(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会前,与会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经过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 (略) (略) 濉溪经济开发区扩展区玉兰西路9号。安徽 (略) 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8320平方米,主要设置1个生产车间,购置皮带机、双轴撕碎机等设备。本企业现已建成可实现年产再生铝7.5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0年5月,“安徽 (略) 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通过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2-03-*;2021年4月,安徽国 (略) 编制完成《安徽 (略) 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文号为:濉环行审[2021]10号。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5月建成,2022年5月调试完成。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MA2TQNJX2A001P)。目前,项目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山东修瑞德 (略) 于2023年03月26~03月27日、3月29-3月30、5月10日-5月11日对该工程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工况稳定,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概算13000万元,实际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占投资比例的4.8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竣工验收,验收范围包括该项目已建设的生产车间(2#生产线、设备及其配套的环保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发生变动,1#废旧易拉罐罐块状料破碎、风选、脱漆工序,1#再生铝液生产线和2条再生铝锭生产线不再建设,目前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再生铝7.5万吨铝锭,平面布置发生部分变化但未新增敏感点,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内容核查,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能够满足年产再生铝7.5万吨铝锭的生产能力。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污水,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车间保洁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安徽力 (略) 已建设的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管网等满足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排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巴河后排入王引河。

(2)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颗粒物、SO2、NOx、VOCs、HCl、氟化物、二噁英。

撕碎、磁选及风选废气为颗粒物:经集气罩+废气收集管线+布袋除尘器,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直径为0.7m的排气筒排放,

脱漆废气、脱漆物料及熔化精炼、保温工序废气为颗粒物、SO2、NOx、VOCs、HCl、HF、二噁英,脱漆炉烟气出口经管道进入焚烧炉+急冷装置、脱漆炉物料出口废气经集气罩及管道与熔化精炼保温炉产生的烟气经管道及环境集烟罩收集后一起进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再一同进入碱喷淋塔,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直径为1.4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双轴撕碎机、皮带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降噪,草地、灌木、乔木等间隔立体绿化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废保温砖、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油脂和生活垃圾。金属杂质和非金属杂质集中收集后,定 (略) ,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和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理,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废保温砖收集后由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处置;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油脂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污水,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车间保洁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安徽力 (略) 已建设的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管网等满足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与《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VOCs、HCl、HF、二噁英。

撕碎、磁选及风选废气为颗粒物:经集气罩+废气收集管线+布袋除尘器,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直径为0.7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脱漆废气、脱漆物料及熔化精炼、保温工序废气为颗粒物、SO2、NOx、VOCs、HCl、HF、二噁英,脱漆炉烟气出口经管道进入焚烧炉+急冷装置、脱漆炉物料出口废气经集气罩及管道与熔化精炼保温炉产生的烟气经管道及环境集烟罩收集后一起进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再一同进入碱喷淋塔,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直径为1.4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的要求。

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车间封闭等措施。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通过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降噪,草地、灌木、乔木等间隔立体绿化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废保温砖、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油脂和生活垃圾。金属杂质和非金属杂质集中收集后,定 (略) ,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和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理,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废保温砖收集后由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处置;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油脂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pH监测结果最大值为7.6、悬浮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3.8mg/L、化学需氧量监测结果最大值为212 mg/L、氨氮监测结果最大值为25.4 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总磷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80mg/L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NOX最大浓度17mg/m3、SO2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浓度4.2mg/m3、氯化氢最大浓度5.9mg/m3、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62mg/m3、镉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为0.00352mg/m3、铅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为0.03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6mg/m3、二噁英平均排放浓度为0.065ngTEQ/m3均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最大浓度为4.25mg/m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的要求。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SO2最大浓度0.038mg/m3、NOX最大浓度0.045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0.272mg/m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氯化氢最大浓度0.18mg/m3、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0019mg/m3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5mg/m (略) 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非*烷总烃厂区内平均浓度为0.8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声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经检测,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为59.2dB(A),夜间噪声最大为49.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废保温砖、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油脂和生活垃圾。金属杂质和非金属杂质集中收集后,定 (略) ,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和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理,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废保温砖收集后由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处置;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油脂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施行),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2023年7月份执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正式生产前落实各处置单位。各项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验收监测计算的颗粒物、非*烷总烃、SO2、NOx、COD、氨氮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总量指标要求。

6、卫生防护距离内未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均能够达到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环保管理制度健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核查,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环保设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环评报告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外排污染物及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类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做好暂存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按照规范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储存、使用、处置等台帐。

4、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日常巡检,避免发生暂存危险废物泄露、火灾等意外事故。

七、后续要求

验收合格后,项目仍然要加强管理,确保所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加强环境管理机构责任制。履行环境管理制度。

附件:验收报告http://**_79889.pdf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优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 (略) 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地址:濉溪经济开发区安徽力 (略) 2#生产厂房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

2023年5月22日,安徽 (略) 根据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组织了安徽 (略) 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法人、监测单位及其聘请的专家等单位相关人员共6名代表(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会前,与会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经过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 (略) (略) 濉溪经济开发区扩展区玉兰西路9号。安徽 (略) 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8320平方米,主要设置1个生产车间,购置皮带机、双轴撕碎机等设备。本企业现已建成可实现年产再生铝7.5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0年5月,“安徽 (略) 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通过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2-03-*;2021年4月,安徽国 (略) 编制完成《安徽 (略) 优仁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文号为:濉环行审[2021]10号。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5月建成,2022年5月调试完成。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MA2TQNJX2A001P)。目前,项目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山东修瑞德 (略) 于2023年03月26~03月27日、3月29-3月30、5月10日-5月11日对该工程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工况稳定,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概算13000万元,实际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占投资比例的4.8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竣工验收,验收范围包括该项目已建设的生产车间(2#生产线、设备及其配套的环保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发生变动,1#废旧易拉罐罐块状料破碎、风选、脱漆工序,1#再生铝液生产线和2条再生铝锭生产线不再建设,目前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再生铝7.5万吨铝锭,平面布置发生部分变化但未新增敏感点,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内容核查,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能够满足年产再生铝7.5万吨铝锭的生产能力。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污水,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车间保洁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安徽力 (略) 已建设的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管网等满足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排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经巴河后排入王引河。

(2)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颗粒物、SO2、NOx、VOCs、HCl、氟化物、二噁英。

撕碎、磁选及风选废气为颗粒物:经集气罩+废气收集管线+布袋除尘器,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直径为0.7m的排气筒排放,

脱漆废气、脱漆物料及熔化精炼、保温工序废气为颗粒物、SO2、NOx、VOCs、HCl、HF、二噁英,脱漆炉烟气出口经管道进入焚烧炉+急冷装置、脱漆炉物料出口废气经集气罩及管道与熔化精炼保温炉产生的烟气经管道及环境集烟罩收集后一起进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再一同进入碱喷淋塔,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直径为1.4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双轴撕碎机、皮带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降噪,草地、灌木、乔木等间隔立体绿化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废保温砖、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油脂和生活垃圾。金属杂质和非金属杂质集中收集后,定 (略) ,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和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理,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废保温砖收集后由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处置;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油脂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污水,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车间保洁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安徽力 (略) 已建设的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管网等满足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与《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VOCs、HCl、HF、二噁英。

撕碎、磁选及风选废气为颗粒物:经集气罩+废气收集管线+布袋除尘器,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直径为0.7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脱漆废气、脱漆物料及熔化精炼、保温工序废气为颗粒物、SO2、NOx、VOCs、HCl、HF、二噁英,脱漆炉烟气出口经管道进入焚烧炉+急冷装置、脱漆炉物料出口废气经集气罩及管道与熔化精炼保温炉产生的烟气经管道及环境集烟罩收集后一起进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再一同进入碱喷淋塔,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直径为1.4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的要求。

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车间封闭等措施。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通过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降噪,草地、灌木、乔木等间隔立体绿化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废保温砖、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油脂和生活垃圾。金属杂质和非金属杂质集中收集后,定 (略) ,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和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理,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废保温砖收集后由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处置;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油脂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pH监测结果最大值为7.6、悬浮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3.8mg/L、化学需氧量监测结果最大值为212 mg/L、氨氮监测结果最大值为25.4 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总磷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80mg/L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NOX最大浓度17mg/m3、SO2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浓度4.2mg/m3、氯化氢最大浓度5.9mg/m3、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62mg/m3、镉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为0.00352mg/m3、铅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为0.03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6mg/m3、二噁英平均排放浓度为0.065ngTEQ/m3均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最大浓度为4.25mg/m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的要求。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SO2最大浓度0.038mg/m3、NOX最大浓度0.045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0.272mg/m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氯化氢最大浓度0.18mg/m3、氟化物最大浓度为0.0019mg/m3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5mg/m (略) 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非*烷总烃厂区内平均浓度为0.8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声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经检测,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为59.2dB(A),夜间噪声最大为49.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废保温砖、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油脂和生活垃圾。金属杂质和非金属杂质集中收集后,定 (略) ,脱漆炉脱漆产生的碳化物质、铝灰渣、铝灰、废布袋和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理,预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泥、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废保温砖收集后由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处置;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油脂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施行),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2023年7月份执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正式生产前落实各处置单位。各项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验收监测计算的颗粒物、非*烷总烃、SO2、NOx、COD、氨氮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总量指标要求。

6、卫生防护距离内未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均能够达到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环保管理制度健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核查,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环保设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环评报告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外排污染物及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类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做好暂存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按照规范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储存、使用、处置等台帐。

4、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日常巡检,避免发生暂存危险废物泄露、火灾等意外事故。

七、后续要求

验收合格后,项目仍然要加强管理,确保所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加强环境管理机构责任制。履行环境管理制度。

附件:验收报告http://**_798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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