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宝鑫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变更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宝鑫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变更)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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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略)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变更) | (略) 道真县忠信镇 | (略) | 贵州 (略) | 2022年12月6日,省发改委下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遵义 (略)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开采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黔发改工业)[2022]913号,以此批复同意本项目实施,建设规模120万吨/年;建设露天及地下开采采矿工程及配套公辅设施。建设单位委托贵州 (略) 于2022年12月编制完成《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变更)“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2月以“黔环审〔2023〕24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 根据2023年3月“三区三线”基本农田调规情况,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区内基本农田调规1250.33亩。调规范围为原设计北矿段露采场以西部分区域,原设计地下开采南矿段S3采区、S6采区和S7采区露头部分、S4采区、S5采区全部和原处于基本农田内的V5、V6和V7号矿体全部。基本农田调规后, (略) 申请将基本农田调规后的以上区域变更为露天开采。2023年6月由金诚信矿 (略) 编制完成《 (略)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2023年7月24日, (略) 应急管理厅下发《省应急厅关于 (略)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审查的批复》(黔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3)012号,以此批复同意本项目实施。由于本项目设计与原设计露采场范围、地面场地设置等均产生变化,且矿山未开始建设,本次环评按新建项目进行评价。 有铝土矿体13个,其中北矿段铝土矿体3个,编号Ⅰ1、Ⅰ2、Ⅰ3,南矿段铝土矿体10个,编号Ⅱ、Ⅲ、Ⅳ、Ⅴ1、Ⅴ2、Ⅴ3、Ⅴ4、Ⅴ5、Ⅴ6、Ⅴ7。矿山可采储量2596.79万t,总服务年限约31.2年。露天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采用台阶式剥离开采;地下北矿段+480水平以上采用分级平硐开拓方式,+480标高以下设计采用平硐+斜坡道综合开拓方式;南矿段采用平硐+斜坡道综合开拓方式,采用条带房柱式嗣后充填采矿法开采。矿山产品方案为开采的铝土矿原矿石,原矿运至矿区内的铝基新型材料工业园忠信片区进行选矿与加工活动。 矿山供水水源取自新民河,并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作为矿井生产用水水源。矿山采用太阳能、电热水器供应热水,不采用燃煤锅炉,冬季取暖使用电炉。本项目生产建设总投资77408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666.5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2.15%,环保投资适中。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1)露天开采阶段,露天采区建设期对地下水的影响相对较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质勘查报告,由于本项目开采面均位于潜水面以上,且建设期剥离厚度、深度均相对较小,建设期较短,所以对地下水的破坏相对较小。 2)井工开采阶段,建设期井筒及井巷施工,预计在井下施工阶段有井下涌水产生,主要污染物为SS等,将对地下水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地表水体也可能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 3)露采及井工开采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前期由于矿山的污水处理系统尚未健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下游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后期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及排污设施建成后,施工中产生的井下排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建设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合站粉尘、进出车辆产生汽车尾气等。 采取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尽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场区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在建设期同步进行;定期洒水;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水洗),出入工地的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内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物料、渣土、掘进矸石等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矸石高度不得超过车辆帮槽上沿,车斗用防尘布覆盖或采取密闭式车斗,严禁超载运输等措施可有效抑制扬尘。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是地面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和以重型卡车为主的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为井筒与井巷施工服务的通风机和压风机。 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将噪声源强降到最低;固定机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来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维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在模板、支架拆卸等作业过程中,尽量较少人为原因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强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地方,减少扰民现象发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高噪声设备。 4、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场地、连接道路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土石方:地面设施建设开挖临时转运的土石方主要考虑用于场地平整、进场公路铺设挡渣坝石料等,剥离表土运至铝基新型材料工业园忠信片区平场,对环境影响不大。 2)建筑垃圾:废弃碎砖、石、砼块等一般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一般有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因此,建设期的施工建筑垃圾对矿区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生活垃圾: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建设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因采区地表剥离、建设开挖地表、移动土方和弃土弃渣造成原有地貌破坏、植被等消失。施工过程中的场地开挖对土地造成扰动影响,堆填土石方等工程将引起水土流失量增加,引起局部生态环境恶化。 1)建设期生态环境管理 施工过程中尽量采取较友好的施工方式,减少临时占地。业主应结合本矿山工程建设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2)水土流失整治措施 (1)施工中不得将土石方任意弃置,废土石堆场必须修建符合要求的拦挡坝,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2)在地面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3)为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对于工业场地和废土石堆场,应按《水保方案》要求先行完善场地和堆场截排水沟。 3)植被的保护和恢复措施 (1)设计阶段要优化总体布局,尤其是工业场地、附属系统施工用地要尽量少占用耕地、林地、灌丛、天然草地等植被较好的地块,以减少对表土和植被的破坏、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2)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尽量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与植被的破坏面积。 (3)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起来,堆存于废土石堆场;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 4)在矿山各井口场地修建截排水沟、挡墙措施防止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运营期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与评价 矿山前期露采阶段仅生活污水连续产生,采区积水、露采矿石转运场地淋溶水为间歇性产生,且所有废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矿山前期露采阶段仅生活污水连续产生,采区积水、露采矿石转运场地淋溶水为间歇性产生,且所有废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井工开采运营期主要水污染源为矿井水,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北矿段760工业场地建设一套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00m3/d;后续在480主平硐场地建设一套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67200m3/d,采用“调节+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北矿段760工业场地、480工业场地分别修建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m3/d,采用具有除磷脱氮工艺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二级生化处理。 2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采区采掘机械、移动式空压机、运输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工业场地矿石装卸等产生的噪声;机修车间、空压机房、通风机、充填站搅拌桶、破碎筛分及各种泵类产生的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吸声及个体防护等综合防治措施以及修建围墙、绿化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3、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废土石、沉淀池底泥、采矿废石、矿井水处理站矿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机油。 剥离废土石用于平场、剩余部分运至排土场堆存;处理站底泥经浓缩干化后作为矿石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汽车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底泥压滤后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危险废物经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矿山露天开采过程中土地利用变化主要是露天采场和工业场地等。项目露天采场累计剥离的土地面积约92.19hm2,露采阶段矿石转运场地、排土场等累计占用的土地面积约33.68hm2,破坏土地类型以有林地、灌木林地和旱地为主,对矿区土地利用格局有一定的影响。露天开采破坏土地范围内无珍稀保护植物,通过计算,露采施工及开采期间破坏植被生物量损失比例很小,对整个区域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平衡影响轻微,同时,露天采场边采边复垦、露采结束后废土石全部回填,露天采场全部复垦、工业场地绿化等措施还会对区域生物量进行一定的补充。 矿山井工开采阶段拟新增480主平硐工业场地、760主平硐工业场地、960主平硐场地、风井场地、充填站场地,新增占用的土地面积约15.85hm2。矿山井工开采采用条带房柱式嗣后充填采矿法,一般不会造成采空区全面塌陷,对地表的破坏主要体现为在矿体浅埋区可能形成地裂缝、塌陷坑、崩塌等地质灾害,整体破坏程度是有限的。项目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矿区内现有土地利用系统。受沉陷影响的农田和林地大部分可通过复垦和生态修复来恢复其原有生产力,对矿区生态环境异质性影响较小。 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防止水土流失。露天开采造成耕地、林地损毁,应进行经济补偿,并实施土地复垦措施。项目露天采场终采后应根据边坡情况、土层分布和岩层产状以及软弱结构面的组合情况进行复垦,对边坡进行加固处理,防止产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同时应在露天采坑周围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畜进入露天采坑。露天开采的生态影响范围及程度大,应分时段进行生态恢复,废土石方回填铝基新型材料工业园忠信片区后应按照环评提出的回填时序要求及时回填采坑并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措施包括边坡整治、土地复垦、绿化、植被抚育等。井工开采过程中若造成耕地破坏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治与恢复,对受轻度和中度破坏的林地进行整治与生态恢复,对中度和重度破坏类型按破坏范围及破坏程度给予经济补偿。项目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该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应设立专用帐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年或按实进行提取。按相关规定对井筒、矿区边界等留设保护矿柱。井下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具有不确定性,应对开采沉陷区进行地表岩移观测,对井下开采及爆破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严重者要进行搬迁,其搬迁安置及维修加固费用应由矿方承担。矿井营运期间若出现影响村民饮水情况,业主应采取集中供水或另建供水系统等措施予以解决。 采取以上措施后,地面建构筑受影响较小,矿井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变更)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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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略)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变更) | (略) 道真县忠信镇 | (略) | 贵州 (略) | 2022年12月6日,省发改委下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遵义 (略)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开采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黔发改工业)[2022]913号,以此批复同意本项目实施,建设规模120万吨/年;建设露天及地下开采采矿工程及配套公辅设施。建设单位委托贵州 (略) 于2022年12月编制完成《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变更)“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2月以“黔环审〔2023〕24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 根据2023年3月“三区三线”基本农田调规情况,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区内基本农田调规1250.33亩。调规范围为原设计北矿段露采场以西部分区域,原设计地下开采南矿段S3采区、S6采区和S7采区露头部分、S4采区、S5采区全部和原处于基本农田内的V5、V6和V7号矿体全部。基本农田调规后, (略) 申请将基本农田调规后的以上区域变更为露天开采。2023年6月由金诚信矿 (略) 编制完成《 (略)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2023年7月24日, (略) 应急管理厅下发《省应急厅关于 (略) (略) 道真县新民铝土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审查的批复》(黔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3)012号,以此批复同意本项目实施。由于本项目设计与原设计露采场范围、地面场地设置等均产生变化,且矿山未开始建设,本次环评按新建项目进行评价。 有铝土矿体13个,其中北矿段铝土矿体3个,编号Ⅰ1、Ⅰ2、Ⅰ3,南矿段铝土矿体10个,编号Ⅱ、Ⅲ、Ⅳ、Ⅴ1、Ⅴ2、Ⅴ3、Ⅴ4、Ⅴ5、Ⅴ6、Ⅴ7。矿山可采储量2596.79万t,总服务年限约31.2年。露天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式,采用台阶式剥离开采;地下北矿段+480水平以上采用分级平硐开拓方式,+480标高以下设计采用平硐+斜坡道综合开拓方式;南矿段采用平硐+斜坡道综合开拓方式,采用条带房柱式嗣后充填采矿法开采。矿山产品方案为开采的铝土矿原矿石,原矿运至矿区内的铝基新型材料工业园忠信片区进行选矿与加工活动。 矿山供水水源取自新民河,并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作为矿井生产用水水源。矿山采用太阳能、电热水器供应热水,不采用燃煤锅炉,冬季取暖使用电炉。本项目生产建设总投资77408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666.5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2.15%,环保投资适中。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1)露天开采阶段,露天采区建设期对地下水的影响相对较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质勘查报告,由于本项目开采面均位于潜水面以上,且建设期剥离厚度、深度均相对较小,建设期较短,所以对地下水的破坏相对较小。 2)井工开采阶段,建设期井筒及井巷施工,预计在井下施工阶段有井下涌水产生,主要污染物为SS等,将对地下水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地表水体也可能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 3)露采及井工开采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前期由于矿山的污水处理系统尚未健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下游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后期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及排污设施建成后,施工中产生的井下排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建设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合站粉尘、进出车辆产生汽车尾气等。 采取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尽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场区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在建设期同步进行;定期洒水;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水洗),出入工地的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内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物料、渣土、掘进矸石等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矸石高度不得超过车辆帮槽上沿,车斗用防尘布覆盖或采取密闭式车斗,严禁超载运输等措施可有效抑制扬尘。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是地面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和以重型卡车为主的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为井筒与井巷施工服务的通风机和压风机。 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将噪声源强降到最低;固定机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来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维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在模板、支架拆卸等作业过程中,尽量较少人为原因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强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地方,减少扰民现象发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高噪声设备。 4、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场地、连接道路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土石方:地面设施建设开挖临时转运的土石方主要考虑用于场地平整、进场公路铺设挡渣坝石料等,剥离表土运至铝基新型材料工业园忠信片区平场,对环境影响不大。 2)建筑垃圾:废弃碎砖、石、砼块等一般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一般有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因此,建设期的施工建筑垃圾对矿区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生活垃圾: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建设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因采区地表剥离、建设开挖地表、移动土方和弃土弃渣造成原有地貌破坏、植被等消失。施工过程中的场地开挖对土地造成扰动影响,堆填土石方等工程将引起水土流失量增加,引起局部生态环境恶化。 1)建设期生态环境管理 施工过程中尽量采取较友好的施工方式,减少临时占地。业主应结合本矿山工程建设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2)水土流失整治措施 (1)施工中不得将土石方任意弃置,废土石堆场必须修建符合要求的拦挡坝,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2)在地面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3)为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对于工业场地和废土石堆场,应按《水保方案》要求先行完善场地和堆场截排水沟。 3)植被的保护和恢复措施 (1)设计阶段要优化总体布局,尤其是工业场地、附属系统施工用地要尽量少占用耕地、林地、灌丛、天然草地等植被较好的地块,以减少对表土和植被的破坏、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2)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尽量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与植被的破坏面积。 (3)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起来,堆存于废土石堆场;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 4)在矿山各井口场地修建截排水沟、挡墙措施防止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运营期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与评价 矿山前期露采阶段仅生活污水连续产生,采区积水、露采矿石转运场地淋溶水为间歇性产生,且所有废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矿山前期露采阶段仅生活污水连续产生,采区积水、露采矿石转运场地淋溶水为间歇性产生,且所有废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井工开采运营期主要水污染源为矿井水,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北矿段760工业场地建设一套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00m3/d;后续在480主平硐场地建设一套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67200m3/d,采用“调节+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北矿段760工业场地、480工业场地分别修建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m3/d,采用具有除磷脱氮工艺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二级生化处理。 2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采区采掘机械、移动式空压机、运输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工业场地矿石装卸等产生的噪声;机修车间、空压机房、通风机、充填站搅拌桶、破碎筛分及各种泵类产生的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吸声及个体防护等综合防治措施以及修建围墙、绿化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3、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废土石、沉淀池底泥、采矿废石、矿井水处理站矿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机油。 剥离废土石用于平场、剩余部分运至排土场堆存;处理站底泥经浓缩干化后作为矿石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汽车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底泥压滤后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危险废物经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矿山露天开采过程中土地利用变化主要是露天采场和工业场地等。项目露天采场累计剥离的土地面积约92.19hm2,露采阶段矿石转运场地、排土场等累计占用的土地面积约33.68hm2,破坏土地类型以有林地、灌木林地和旱地为主,对矿区土地利用格局有一定的影响。露天开采破坏土地范围内无珍稀保护植物,通过计算,露采施工及开采期间破坏植被生物量损失比例很小,对整个区域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平衡影响轻微,同时,露天采场边采边复垦、露采结束后废土石全部回填,露天采场全部复垦、工业场地绿化等措施还会对区域生物量进行一定的补充。 矿山井工开采阶段拟新增480主平硐工业场地、760主平硐工业场地、960主平硐场地、风井场地、充填站场地,新增占用的土地面积约15.85hm2。矿山井工开采采用条带房柱式嗣后充填采矿法,一般不会造成采空区全面塌陷,对地表的破坏主要体现为在矿体浅埋区可能形成地裂缝、塌陷坑、崩塌等地质灾害,整体破坏程度是有限的。项目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矿区内现有土地利用系统。受沉陷影响的农田和林地大部分可通过复垦和生态修复来恢复其原有生产力,对矿区生态环境异质性影响较小。 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防止水土流失。露天开采造成耕地、林地损毁,应进行经济补偿,并实施土地复垦措施。项目露天采场终采后应根据边坡情况、土层分布和岩层产状以及软弱结构面的组合情况进行复垦,对边坡进行加固处理,防止产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同时应在露天采坑周围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畜进入露天采坑。露天开采的生态影响范围及程度大,应分时段进行生态恢复,废土石方回填铝基新型材料工业园忠信片区后应按照环评提出的回填时序要求及时回填采坑并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措施包括边坡整治、土地复垦、绿化、植被抚育等。井工开采过程中若造成耕地破坏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治与恢复,对受轻度和中度破坏的林地进行整治与生态恢复,对中度和重度破坏类型按破坏范围及破坏程度给予经济补偿。项目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该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应设立专用帐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年或按实进行提取。按相关规定对井筒、矿区边界等留设保护矿柱。井下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具有不确定性,应对开采沉陷区进行地表岩移观测,对井下开采及爆破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严重者要进行搬迁,其搬迁安置及维修加固费用应由矿方承担。矿井营运期间若出现影响村民饮水情况,业主应采取集中供水或另建供水系统等措施予以解决。 采取以上措施后,地面建构筑受影响较小,矿井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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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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