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科学城片区》的批后公告/
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科学城片区》的批后公告/
为保障科学城片区项目的用地需求,按照《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广 (略) 规划信息编研中心组织编制了《 (略) 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科学城片区)》(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已于2023年11月3日经我局批复同意,现将《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1月3日
三、公告内容
落实规模地块位于黄埔区长岭街道水西社区、黄麻社区,永和街道贤江社区,萝岗街道萝岗社区、萝峰社区,联和街道联和社区、黄陂社区、天鹿湖社区,云埔街道刘村社区、东区社区,使用区级预支规模7.6700公顷,涉及28个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5.1505公顷(含耕地0.4712公顷),建设用地2.0040 公顷,未利用地0.5155公顷,不涉及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
同时将《审批表》中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落实规模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后对比图等内容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2、张贴公告: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公告栏、长岭街道办事处公告栏、联和街道办事处公告栏、永和街道办事处公告栏、云埔街道办事处公告栏、萝岗街道办事处公告栏、水西社区公告栏、黄麻社区公告栏、贤江社区公告栏、萝峰社区公告栏、萝岗社区公告栏、联和社区公告栏、黄陂社区公告栏、天鹿湖社区公告栏、刘村社区公告栏、东区社区公告栏
附件: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11月3日
为保障科学城片区项目的用地需求,按照《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广 (略) 规划信息编研中心组织编制了《 (略) 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科学城片区)》(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已于2023年11月3日经我局批复同意,现将《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1月3日
三、公告内容
落实规模地块位于黄埔区长岭街道水西社区、黄麻社区,永和街道贤江社区,萝岗街道萝岗社区、萝峰社区,联和街道联和社区、黄陂社区、天鹿湖社区,云埔街道刘村社区、东区社区,使用区级预支规模7.6700公顷,涉及28个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5.1505公顷(含耕地0.4712公顷),建设用地2.0040 公顷,未利用地0.5155公顷,不涉及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
同时将《审批表》中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落实规模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后对比图等内容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2、张贴公告: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公告栏、长岭街道办事处公告栏、联和街道办事处公告栏、永和街道办事处公告栏、云埔街道办事处公告栏、萝岗街道办事处公告栏、水西社区公告栏、黄麻社区公告栏、贤江社区公告栏、萝峰社区公告栏、萝岗社区公告栏、联和社区公告栏、黄陂社区公告栏、天鹿湖社区公告栏、刘村社区公告栏、东区社区公告栏
附件: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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