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昌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种宇航树脂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昌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特种宇航树脂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昌 (略) 特种宇航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昌 (略) 特种宇航树脂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永兴经济开发区湘阴渡化工片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昌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科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33332.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339.10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约1.63亿元。拟建设年产能为200t的特种宇航树脂产品。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产品及生产线包括:聚碳硅树脂10条生产线、聚氮硅树脂5条生产线、*基硅烷3条生产线)、生产车间2#(产品包括:氢化铝钠1条生产线)、生产车间3#(预留车间,暂不设生产线),*类仓库2栋(同时*类仓库1设危废暂存间)、*类仓库1栋(同时设一般固废暂存间)、罐区2座(12个储罐,其中罐区一:4个氢气储罐为33.5m3,罐区二:8个有机溶剂和原辅料储罐均为40m3)、综合楼(含办公、食堂、倒班宿舍)、综合动力站、消防水池(950m3)、循环水池(180m3)、初期雨水池(500m3)、事故应急池(1500m3)、污水站(150m3/d)。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处理:①工艺废气TVOC、NMHC、*醇:采用“二级冷凝+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后经一个23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工艺废气氯化氢废气:采用“降膜吸收+二级碱吸收”处理后经23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②废水站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后,经“碱吸收+酸吸收+生物脱臭”处理后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③危废间废气NMCH: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上述废气经处理后1#车间、污水站、危废间:NMHC、*苯、氯化氢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DA001臭气浓度、污水站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处理:①罐区大小呼吸、废水站无组织、1-2#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NMHC、*苯、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喷淋吸收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蒸汽凝结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厂区废水处理系统为“综合调节池+电絮凝+水解酸化+A/O生化+混凝沉淀”,上述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的废水处理达园区纳管标准后,排入两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燕尾河,最终汇入西河。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固废:蒸馏釜残、废渣和废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渣、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产品,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经鉴定后是否按危废处置,混盐经鉴定后判定是否作为危废处置,若不是危废,则今后按照《 (略) “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点对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设“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六防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应为50m2; 一般固废:没有沾染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毒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原材料包装物,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场面积约100m2; 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安全处置。 4、噪声 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为反应釜、离心机、降膜吸收器、冷凝设备、变压器、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单位于2023年2月委托环评单位(长沙科 (略) )开展“湖南昌 (略) 特种宇航树脂项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单位于2023年2月确定环评启动工作,完成基础资料整理后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及现场张贴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昌 (略) 特种宇航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昌 (略) 特种宇航树脂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永兴经济开发区湘阴渡化工片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昌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科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33332.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339.10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约1.63亿元。拟建设年产能为200t的特种宇航树脂产品。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产品及生产线包括:聚碳硅树脂10条生产线、聚氮硅树脂5条生产线、*基硅烷3条生产线)、生产车间2#(产品包括:氢化铝钠1条生产线)、生产车间3#(预留车间,暂不设生产线),*类仓库2栋(同时*类仓库1设危废暂存间)、*类仓库1栋(同时设一般固废暂存间)、罐区2座(12个储罐,其中罐区一:4个氢气储罐为33.5m3,罐区二:8个有机溶剂和原辅料储罐均为40m3)、综合楼(含办公、食堂、倒班宿舍)、综合动力站、消防水池(950m3)、循环水池(180m3)、初期雨水池(500m3)、事故应急池(1500m3)、污水站(150m3/d)。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处理:①工艺废气TVOC、NMHC、*醇:采用“二级冷凝+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后经一个23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工艺废气氯化氢废气:采用“降膜吸收+二级碱吸收”处理后经23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②废水站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后,经“碱吸收+酸吸收+生物脱臭”处理后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③危废间废气NMCH: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上述废气经处理后1#车间、污水站、危废间:NMHC、*苯、氯化氢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DA001臭气浓度、污水站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处理:①罐区大小呼吸、废水站无组织、1-2#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NMHC、*苯、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喷淋吸收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蒸汽凝结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厂区废水处理系统为“综合调节池+电絮凝+水解酸化+A/O生化+混凝沉淀”,上述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的废水处理达园区纳管标准后,排入两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燕尾河,最终汇入西河。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固废:蒸馏釜残、废渣和废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渣、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产品,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经鉴定后是否按危废处置,混盐经鉴定后判定是否作为危废处置,若不是危废,则今后按照《 (略) “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点对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设“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六防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应为50m2; 一般固废:没有沾染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毒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原材料包装物,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场面积约100m2; 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安全处置。 4、噪声 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为反应釜、离心机、降膜吸收器、冷凝设备、变压器、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单位于2023年2月委托环评单位(长沙科 (略) )开展“湖南昌 (略) 特种宇航树脂项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单位于2023年2月确定环评启动工作,完成基础资料整理后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及现场张贴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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