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江津区林业局:
报来《关于申 (略) 江津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林函〔2023〕116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3〕265号)批复项目建议书,结合《 (略) 江津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江津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江津区林业局;
建设工期:10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4个镇街森林防火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新增生物阻隔带1156.5亩。其中,城市面山区域603亩,国有林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等资源保护价情高区域328.5亩,重点林区集中连片区域225亩。主要包括在重点林区内带状采伐,种植以木荷为主的防火树种,形成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带。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8.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64万元,基本预备费16.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债资金及区财政配套。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略) 江津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
(略) 江津区林业局:
报来《关于申 (略) 江津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林函〔2023〕116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3〕265号)批复项目建议书,结合《 (略) 江津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江津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江津区林业局;
建设工期:10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4个镇街森林防火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新增生物阻隔带1156.5亩。其中,城市面山区域603亩,国有林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等资源保护价情高区域328.5亩,重点林区集中连片区域225亩。主要包括在重点林区内带状采伐,种植以木荷为主的防火树种,形成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带。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8.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64万元,基本预备费16.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债资金及区财政配套。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略) 江津区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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