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鸟乡海防执勤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花鸟乡海防执勤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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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等有关文件,现将花鸟乡海防执勤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花鸟乡海防执勤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花鸟岛南侧原海防执勤码头
建设单位:嵊泗县花鸟乡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本工程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141的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工程位于花鸟岛南侧海域,中心地理坐标为122°41′32.64″E,30°50′24.65″N。建设规模为:对海防执勤码头修复加固,形成1个300吨级泊位,同时对北侧小型重力式码头和斜坡码头进行修复加固,对后方道路局部进行拓宽,配套铺设1.1km电缆管线及相应路灯等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约650万元。
公示内容:花鸟乡海防执勤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调查报告、环保先行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顾先生 *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花鸟乡海防执勤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调查报告.pdf、环保先行验收意见.pdf、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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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等有关文件,现将花鸟乡海防执勤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花鸟乡海防执勤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花鸟岛南侧原海防执勤码头
建设单位:嵊泗县花鸟乡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本工程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141的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工程位于花鸟岛南侧海域,中心地理坐标为122°41′32.64″E,30°50′24.65″N。建设规模为:对海防执勤码头修复加固,形成1个300吨级泊位,同时对北侧小型重力式码头和斜坡码头进行修复加固,对后方道路局部进行拓宽,配套铺设1.1km电缆管线及相应路灯等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约650万元。
公示内容:花鸟乡海防执勤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调查报告、环保先行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顾先生 *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花鸟乡海防执勤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调查报告.pdf、环保先行验收意见.pdf、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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