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辽宁省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材料的公示
关于申报2023年辽宁省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材料的公示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 (略) 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和《 (略) 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系列水利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水人〔2023〕184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省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水利厅人事处)初审,共有208人符合申报水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现将申报人员的材料(影响量化赋分的工作单位、学历、工作业绩、奖项、论文等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人员不符合评审条件、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通过电传、亲访或信 (略) 水利厅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通信地址: (略) 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政编码:*
附件: (略) 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表(汇总) .xls
(略) 水利厅
2023年11月22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 (略) 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和《 (略) 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系列水利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水人〔2023〕184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省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水利厅人事处)初审,共有208人符合申报水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现将申报人员的材料(影响量化赋分的工作单位、学历、工作业绩、奖项、论文等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人员不符合评审条件、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通过电传、亲访或信 (略) 水利厅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通信地址: (略) 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政编码:*
附件: (略) 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表(汇总) .xls
(略) 水利厅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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