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枣阳市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枣阳市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3-05-10 10:5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2023-21940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10 | ||
标题: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枣阳市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号: | 枣发改高技〔2023〕2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发改高技〔2023〕2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批复的请示》(枣政数文〔2023〕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委托浙江 (略) 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评估,根据《 (略) 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安咨字(2023)22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略) 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4-*-04-04-*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略) 大数据机房的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社会发展必然趋势,是当前社会背景 (略) 不能回避的课题,也是 (略) 和区域发展,推动社会和人类进步的必然选择, (略) 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在政务信息化、商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交通物流信息化等方面,呈现出从分散到综合、从割裂到互通、从独立到共享、从单一到整合的发展趋势。因此,该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老G316国道南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2#楼1层大数据机房总空间面积为995㎡,本项目数据机房规划使用面积511㎡,电力室规划使用面积181㎡,电池室规划使用面积65㎡,气瓶间规划使用面积29㎡,维护室规划使用面积25.48㎡,走廊规划使用面积184㎡。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6个冷通道127个可用智能机柜、新建2个电力室、2个电池室、1个气瓶间和1个维护室,在室外新建一套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室外埋地油罐及其室外配套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27.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87.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38万元,预备费74.69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照《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枣政办发〔2021〕17号)有关规定,开展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2.请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8日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投标行为。涉及工程招标范围的,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等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执行。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4月28日 |
项目名称: (略) 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日期:2023-05-10 10:5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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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10 | ||
标题: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枣阳市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号: | 枣发改高技〔2023〕2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发改高技〔2023〕2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批复的请示》(枣政数文〔2023〕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委托浙江 (略) 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评估,根据《 (略) 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安咨字(2023)22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略) 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4-*-04-04-*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略) 大数据机房的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社会发展必然趋势,是当前社会背景 (略) 不能回避的课题,也是 (略) 和区域发展,推动社会和人类进步的必然选择, (略) 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在政务信息化、商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交通物流信息化等方面,呈现出从分散到综合、从割裂到互通、从独立到共享、从单一到整合的发展趋势。因此,该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老G316国道南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2#楼1层大数据机房总空间面积为995㎡,本项目数据机房规划使用面积511㎡,电力室规划使用面积181㎡,电池室规划使用面积65㎡,气瓶间规划使用面积29㎡,维护室规划使用面积25.48㎡,走廊规划使用面积184㎡。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6个冷通道127个可用智能机柜、新建2个电力室、2个电池室、1个气瓶间和1个维护室,在室外新建一套集装箱式柴油发电机组、室外埋地油罐及其室外配套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27.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87.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38万元,预备费74.69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照《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枣政办发〔2021〕17号)有关规定,开展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2.请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8日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投标行为。涉及工程招标范围的,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等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执行。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4月28日 |
项目名称: (略) 大数据机房基础配套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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