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枣阳市鹿头镇文化体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枣阳市鹿头镇文化体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3-08-17 15:5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2023-21957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17 | ||
标题: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枣阳市鹿头镇文化体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号: | 枣发改农经〔2023〕49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发改农经〔2023〕4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鹿头镇文化体育广场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鹿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批复鹿头镇文化体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鹿政文﹝2023﹞9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鹿头镇文化体育广场项目。
项目代码:2204-*-04-01-*。
项目的建设将为居民提供高品质运动、健身、休闲、娱乐场所, (略) 民日益增长的运动、休闲等方面的精神文明需求,通过居民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将有效的传播体育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因此,该项目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
鹿头镇鹿头街道社区七组(文化街217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0.483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 0.0350 公顷)。
建设内容:场地硬化2900平方米,排水沟190米,文体设施包括多功能笼式运动场,五人制笼式足球场,服务中心,场地名牌,笼式门球场,笼式排、羽毛球场等相关配套设施。
该项目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万元 。资金来源为镇自筹资金,项目的实施应量力而行,不准举债建设,不得增加社区债务。
六、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为鹿头镇人民政府,项目法人为鹿头镇鹿头街道社区委员会。
七、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为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八、招投标核准意见及其他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投标行为。涉及工程招标范围的,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等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执行。
(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好相关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三)要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关系,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6日
日期:2023-08-17 15:5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2023-21957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17 | ||
标题: |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枣阳市鹿头镇文化体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号: | 枣发改农经〔2023〕49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发改农经〔2023〕4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鹿头镇文化体育广场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鹿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批复鹿头镇文化体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鹿政文﹝2023﹞9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鹿头镇文化体育广场项目。
项目代码:2204-*-04-01-*。
项目的建设将为居民提供高品质运动、健身、休闲、娱乐场所, (略) 民日益增长的运动、休闲等方面的精神文明需求,通过居民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将有效的传播体育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因此,该项目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
鹿头镇鹿头街道社区七组(文化街217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0.483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 0.0350 公顷)。
建设内容:场地硬化2900平方米,排水沟190米,文体设施包括多功能笼式运动场,五人制笼式足球场,服务中心,场地名牌,笼式门球场,笼式排、羽毛球场等相关配套设施。
该项目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万元 。资金来源为镇自筹资金,项目的实施应量力而行,不准举债建设,不得增加社区债务。
六、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为鹿头镇人民政府,项目法人为鹿头镇鹿头街道社区委员会。
七、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为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八、招投标核准意见及其他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投标行为。涉及工程招标范围的,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等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执行。
(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好相关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三)要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关系,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6日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