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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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霸州入淀重要河渠治理工程项目

(略)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智 (略)

霸州入淀重要河渠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对胜芳镇清北干渠6公里、穿心河2.64公里进行河渠清淤、沿线护栏进行修复及其它工程等;开展牤牛河驳岸整治工程与河道疏浚工程,对过水河道实行规范化整治,保证过水断面均匀分布;对牤牛河15公里沿线受损工程进行修复治理,对钢板坝受损及设施设备进行修复,新建提水泵站1座及其它工程等。

(1)废气:

施工期

施工扬尘:做到“十必须”“十不准”,距离附近居民较近的区域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围挡顶部设置喷雾除尘设施,封闭施工现场,密闭运输,及时清扫,定期洒水等;在施工场地内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车辆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喷淋、冲洗等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
机械废气: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减少机械尾气产生;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运营期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

混凝土养护废水:养护尽量采用喷淋、湿覆盖等措施,减少废水产生量,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车辆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定期冲洗,车辆出场时需要对车辆进行冲洗,场地出口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淤泥余水:淤泥余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基坑排水: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基坑初期排水采用水泵直接排至下游河渠。基坑经常性排水包括施工期降雨、基坑渗水、施工弃水等,主要集中至集水坑,经沉淀后再采用水泵排入下游河渠;
施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项目施工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配套设置化粪池,施工人员粪便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堆肥,不外排。

运营期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

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选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车辆噪声采取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

运营期

主要噪声污染来源于泵站设备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泵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机械维修外委,现场无废机油等固废产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弃(土)渣、清污淤泥、沉淀池污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弃(土)渣:多余弃料采用1m3挖掘机挖装10t自卸汽车运输至社会弃渣消纳点;垃圾清运:采用1m3挖掘机装8t自卸汽车运至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清污淤泥:放置岸坡沥水、晾晒,多余部分采用1m3挖掘机挖装10自卸汽车运至社会弃渣消纳点;沉淀池污泥: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捞后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
生活垃圾:就近收集至道路沿线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霸州入淀重要河渠治理工程项目

(略)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智 (略)

霸州入淀重要河渠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对胜芳镇清北干渠6公里、穿心河2.64公里进行河渠清淤、沿线护栏进行修复及其它工程等;开展牤牛河驳岸整治工程与河道疏浚工程,对过水河道实行规范化整治,保证过水断面均匀分布;对牤牛河15公里沿线受损工程进行修复治理,对钢板坝受损及设施设备进行修复,新建提水泵站1座及其它工程等。

(1)废气:

施工期

施工扬尘:做到“十必须”“十不准”,距离附近居民较近的区域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围挡顶部设置喷雾除尘设施,封闭施工现场,密闭运输,及时清扫,定期洒水等;在施工场地内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车辆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喷淋、冲洗等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
机械废气: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减少机械尾气产生;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运营期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

混凝土养护废水:养护尽量采用喷淋、湿覆盖等措施,减少废水产生量,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车辆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定期冲洗,车辆出场时需要对车辆进行冲洗,场地出口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淤泥余水:淤泥余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基坑排水: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基坑初期排水采用水泵直接排至下游河渠。基坑经常性排水包括施工期降雨、基坑渗水、施工弃水等,主要集中至集水坑,经沉淀后再采用水泵排入下游河渠;
施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项目施工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配套设置化粪池,施工人员粪便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堆肥,不外排。

运营期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

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选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车辆噪声采取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

运营期

主要噪声污染来源于泵站设备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泵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机械维修外委,现场无废机油等固废产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弃(土)渣、清污淤泥、沉淀池污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弃(土)渣:多余弃料采用1m3挖掘机挖装10t自卸汽车运输至社会弃渣消纳点;垃圾清运:采用1m3挖掘机装8t自卸汽车运至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清污淤泥:放置岸坡沥水、晾晒,多余部分采用1m3挖掘机挖装10自卸汽车运至社会弃渣消纳点;沉淀池污泥: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捞后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
生活垃圾:就近收集至道路沿线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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