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2日拟作出辽宁嘉盛洗煤有限公司高效洗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2日拟作出辽宁嘉盛洗煤有限公司高效洗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2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联系地址: (略) 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高效洗煤项目 | (略) 康平县 | 辽宁嘉盛洗煤有限公 | 辽宁沃尔德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高效洗煤项 (略) (略) 康平东关梁家工业园区内,租用辽宁铁强 (略) 现有空地3705平方米新建1座生产车间,1座原料库,车间内新建1条年处理煤矸石150万吨生产线,年生产天数300天。本项目年产中矸石66.81万t,尾矸石34.17万t,尾矸泥43.69万t,混煤5.86万t,生产车间内主要包括受料坑、破碎筛分区、洗选区、成品区、危险废物贮存点。 | 同意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原料库、成品区堆场及装卸过程粉尘及车辆运输粉尘。 项目外购的原料煤矸石含水率较高,整个受料坑与下方给料机均为全封闭设置,全封闭的给料机经过全封闭的皮带将物料输送至筛分破碎区进行除铁、筛分及破碎,除铁器、筛分设备、破碎设备均全封闭设置,输送皮带及皮带转载点衔接处也均为全封闭设置,可有效抑制产尘量。本项目设置全封闭堆场(原料库和成品区),每天两次利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可达标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选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生活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洗选废水、车间冲洗用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辽宁铁强 (略) 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农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给料机、滚筒筛、双齿辊破碎机、筛分机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器使用软连接,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铁、扫地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等。 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铁暂存在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扫地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不贮存直接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22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联系地址: (略) 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高效洗煤项目 | (略) 康平县 | 辽宁嘉盛洗煤有限公 | 辽宁沃尔德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高效洗煤项 (略) (略) 康平东关梁家工业园区内,租用辽宁铁强 (略) 现有空地3705平方米新建1座生产车间,1座原料库,车间内新建1条年处理煤矸石150万吨生产线,年生产天数300天。本项目年产中矸石66.81万t,尾矸石34.17万t,尾矸泥43.69万t,混煤5.86万t,生产车间内主要包括受料坑、破碎筛分区、洗选区、成品区、危险废物贮存点。 | 同意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原料库、成品区堆场及装卸过程粉尘及车辆运输粉尘。 项目外购的原料煤矸石含水率较高,整个受料坑与下方给料机均为全封闭设置,全封闭的给料机经过全封闭的皮带将物料输送至筛分破碎区进行除铁、筛分及破碎,除铁器、筛分设备、破碎设备均全封闭设置,输送皮带及皮带转载点衔接处也均为全封闭设置,可有效抑制产尘量。本项目设置全封闭堆场(原料库和成品区),每天两次利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可达标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选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生活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洗选废水、车间冲洗用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辽宁铁强 (略) 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农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给料机、滚筒筛、双齿辊破碎机、筛分机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器使用软连接,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铁、扫地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等。 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铁暂存在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扫地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不贮存直接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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