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级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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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级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略) 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 (略) 级优秀大数据产品、优秀大数据解决方案、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和重点数厂、重点数商(以下简称“三优两重”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面向服务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政府治理、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大数据产品、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产品服务供给企业及数据生态企业开展征集工作。其中,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应专门提供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产品或服务,并已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大数据应用案例应 (略) 内并投入使用,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性;数厂应具备模型、算法供给能力;数商应具备数据的资源供给或价值实现能力,专门提供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方面服务。

二、申报主体

“三优两重”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在高新区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其中:

1.大数据产品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2.大数据解决方案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3.大数据应用案例由用户单位(建设单位或投资单位)作为主体申报;

4.数厂由从事数据模型、算法的研究、开发及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研发、应用推广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单位作为主体申报,该方面业务年销售(营业)收入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5.数商由具备可流通数据资源的单位,或从事数据资源增值、流通、合规等服务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作为主体申报,该方面业务年销售(营业)收入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申报单位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网址链接:

http://** ),进入“企业服务”板块点击“ (略) 数字经济管理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证明资料,请务必于11月29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全省统一截止,逾期无法申报。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齐全完整、描述翔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同一单位申报多个“三优两重”项目,应分别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信息应为可公开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申报的情况,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三优两重”入围资格。

联系人:许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 *

附件: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级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的通知_1.pdf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11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略) 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 (略) 级优秀大数据产品、优秀大数据解决方案、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和重点数厂、重点数商(以下简称“三优两重”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面向服务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政府治理、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大数据产品、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产品服务供给企业及数据生态企业开展征集工作。其中,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应专门提供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产品或服务,并已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大数据应用案例应 (略) 内并投入使用,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性;数厂应具备模型、算法供给能力;数商应具备数据的资源供给或价值实现能力,专门提供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方面服务。

二、申报主体

“三优两重”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在高新区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其中:

1.大数据产品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2.大数据解决方案由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作为主体申报;

3.大数据应用案例由用户单位(建设单位或投资单位)作为主体申报;

4.数厂由从事数据模型、算法的研究、开发及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研发、应用推广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单位作为主体申报,该方面业务年销售(营业)收入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5.数商由具备可流通数据资源的单位,或从事数据资源增值、流通、合规等服务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作为主体申报,该方面业务年销售(营业)收入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申报单位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网址链接:

http://** ),进入“企业服务”板块点击“ (略) 数字经济管理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证明资料,请务必于11月29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全省统一截止,逾期无法申报。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齐全完整、描述翔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同一单位申报多个“三优两重”项目,应分别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信息应为可公开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申报的情况,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三优两重”入围资格。

联系人:许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 *

附件: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级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的通知_1.pdf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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