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市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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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市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为 (略) 安居房项目建设工作,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略)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略) 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金贸片区控规LH*地块控规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

2.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薛林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为 (略) 安居房项目建设工作, (略) 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控规修改工作,对其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用地位置:

本次修改的LH*地 (略) 金贸片区西南侧,丘海大道和丘海一横路交叉口的西南侧,总用地面积为28510平方米(约42.8亩)。

二、修改原因及依据:

为响应政府安居房相关政策, (略) 安居房项目建设工作, (略) 场供给,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 (略) 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批示精神,需对该地块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略) 、县、自治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以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第三条要求“因上位规划发生变化, (略) 重点工程、市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民生工程,以及其他经评估确需调整的情形,方可开展规划调整工作”等规定, (略) 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控规调整工作。

三、修改内容:

修改前: LH*地块,用地面积为285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商务用地(R2B2),容积率≤1.0、建筑密度 ≤3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0%。

修改后:将原控规LH*地块划分为LH*-1和LH*-2两个地块,其中LH*-1地块用地面积为24772㎡,用地性质由原控规的居住商务用地(R2B2)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作为安居房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指标确定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40%,同时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略) 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配建适量的公服设施;LH*-2地块用地面积为3737㎡,用地性质由原控规的居住商务用地(R2B2)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0901),规划指标与原控规保持不变,明确其住宅建筑量占比不低于65%,商业建筑量占比不超过35%。

四、公示主要图纸:

1、《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区位示意图

2、《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规划修改内容示意图

3、《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图则(修改前)

4、《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七、咨询电话:*,联系人:薛林森。



公示图件.pdf


为 (略) 安居房项目建设工作,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略)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略) 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金贸片区控规LH*地块控规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

2.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薛林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为 (略) 安居房项目建设工作, (略) 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控规修改工作,对其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用地位置:

本次修改的LH*地 (略) 金贸片区西南侧,丘海大道和丘海一横路交叉口的西南侧,总用地面积为28510平方米(约42.8亩)。

二、修改原因及依据:

为响应政府安居房相关政策, (略) 安居房项目建设工作, (略) 场供给,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 (略) 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批示精神,需对该地块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略) 、县、自治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以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第三条要求“因上位规划发生变化, (略) 重点工程、市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民生工程,以及其他经评估确需调整的情形,方可开展规划调整工作”等规定, (略) 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控规调整工作。

三、修改内容:

修改前: LH*地块,用地面积为285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商务用地(R2B2),容积率≤1.0、建筑密度 ≤35%、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0%。

修改后:将原控规LH*地块划分为LH*-1和LH*-2两个地块,其中LH*-1地块用地面积为24772㎡,用地性质由原控规的居住商务用地(R2B2)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作为安居房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指标确定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40%,同时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略) 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配建适量的公服设施;LH*-2地块用地面积为3737㎡,用地性质由原控规的居住商务用地(R2B2)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0901),规划指标与原控规保持不变,明确其住宅建筑量占比不低于65%,商业建筑量占比不超过35%。

四、公示主要图纸:

1、《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区位示意图

2、《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规划修改内容示意图

3、《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图则(修改前)

4、《 (略) 金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LH*地块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七、咨询电话:*,联系人:薛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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