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莱亨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宝坻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莱亨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改扩建项目 | 天津 (略) | 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天达路43号 | 联合泰泽 (略) | 天津 (略) 改扩建项目位于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天达路43号。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 | 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1根17m高的排气筒。有机废气经1套“喷淋塔+两级活性炭箱”+1根17m高的排气筒;1套“两级活性炭箱”+1根15m高的排气筒。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外排废水产生。 噪声: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生产线重复利用。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醇桶、废活性炭设置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 | 无 | 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改扩建项目 | 天津 (略) | 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天达路43号 | 联合泰泽 (略) | 天津 (略) 改扩建项目位于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天达路43号。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 | 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1根17m高的排气筒。有机废气经1套“喷淋塔+两级活性炭箱”+1根17m高的排气筒;1套“两级活性炭箱”+1根15m高的排气筒。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外排废水产生。 噪声: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生产线重复利用。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醇桶、废活性炭设置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 | 无 | 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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