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日伊春市乌翠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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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8日伊春市乌翠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通讯地址: (略) 乌翠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略) 乌马河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

(略) (略) 乌翠区工农路

(略) 保信 (略) 液化气站

河南 (略)

选址 (略) (略) 乌翠区(原乌马河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厂区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目标,厂区外5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保护目标,厂区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总投资为115万元,用于环保投资13.6万元。占地面积7090.6㎡,总建筑面积435.65㎡。项目建设于2003年,部分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成,现依法办理环评手续。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伊政规〔2021〕6号)、《 (略)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 (略) 部分)》、《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略) )》以及《 (略) “三线一单”文本》中要求。“三线一单”主要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施工期间管理

项目建设于2003年,部分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成,无施工项目。

(二)运营期间管理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来自于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置。

为减少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你公司必须采取完善、有效的防渗处理措施,力争项目区域内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2、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瓶,危险废物主要为液化石油气残液生活垃圾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危险废物液化石油气残液,你公司应设残液罐进行收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面积为10㎡,将液化石油气残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淘汰钢瓶,你公司应规范管理,定期送往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安排专人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不随意排放。

?3、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正常工况下液化石油气装卸、灌装废气。

储罐区、液化气卸载区和钢瓶充装区在接收、储存、充装等生产过程需要在密封条件下操作。运营期间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液化石油气装卸、灌装废气。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烷和*烷,通过自然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小,属于瞬时排放,站址需保证空气流通性好,下风向无居民及企业,非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周围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造成影响。

4、噪声。运营期噪声来源于进出车辆、烃泵、压缩机等。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并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利用树木吸声、消声作用,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5、风险防范。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控制和管理,杜绝、减轻和避免环境风险。制定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同意

2

乌翠区翠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烘干塔项目

(略) 乌翠区翠光村

乌翠区翠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黑龙江环盛 (略)

选 (略) 乌翠区翠光村。项目区东侧隔村路为居民住宅,项目南侧隔村路为粮食晒场,西侧为农田,北侧为闲置房屋。厂址附近没有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国家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t/d烘干塔一座及仓库等附属设施,年烘干玉米1000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伊政规〔2021〕6号中的要求。“三线一单”主要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施工期间管理

项目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及环保工程,无大型土建施工。

(二)运营期间管理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来自于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2、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清理原粮中的杂质(泥沙)、热风炉产生的灰渣和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和原粮中杂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锅炉灰渣产生后暂存于封闭灰渣库内,表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避免二次扬尘产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3、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玉米装卸、筛分、输送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玉米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热风炉产生的含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烟气。热风炉布袋除尘器及炉底定期清灰后,灰渣直接装袋封装,灰渣仓库临时堆放。为降低颗粒物排放量,粮食仓库需采取封闭模式,输送传送带封闭设置,运输车辆进入粮食仓库内装卸料,降低装卸高度,清选工艺采用封闭式清理筛,清理筛自带布袋除尘器;烘干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有效降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热风炉烟气需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烟囱高空排放。

4、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源于清粮筛分机、输送机、风机、烘干塔等设备,需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噪声的产生强度;将所产噪音设备布置在车间厂房内,通过建筑物墙体和房屋内壁的阻挡作用进行隔声降噪:加强对厂区内外环境的环境绿化,利用植物等对噪声的吸收和阻挡作用,控制和减少各类设备噪声向外环境的传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8-*

通讯地址: (略) 乌翠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略) 乌马河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

(略) (略) 乌翠区工农路

(略) 保信 (略) 液化气站

河南 (略)

选址 (略) (略) 乌翠区(原乌马河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厂区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目标,厂区外5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保护目标,厂区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总投资为115万元,用于环保投资13.6万元。占地面积7090.6㎡,总建筑面积435.65㎡。项目建设于2003年,部分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成,现依法办理环评手续。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伊政规〔2021〕6号)、《 (略)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 (略) 部分)》、《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略) )》以及《 (略) “三线一单”文本》中要求。“三线一单”主要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施工期间管理

项目建设于2003年,部分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已建设完成,无施工项目。

(二)运营期间管理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来自于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置。

为减少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你公司必须采取完善、有效的防渗处理措施,力争项目区域内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2、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瓶,危险废物主要为液化石油气残液生活垃圾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危险废物液化石油气残液,你公司应设残液罐进行收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面积为10㎡,将液化石油气残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淘汰钢瓶,你公司应规范管理,定期送往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安排专人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不随意排放。

?3、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正常工况下液化石油气装卸、灌装废气。

储罐区、液化气卸载区和钢瓶充装区在接收、储存、充装等生产过程需要在密封条件下操作。运营期间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液化石油气装卸、灌装废气。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烷和*烷,通过自然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小,属于瞬时排放,站址需保证空气流通性好,下风向无居民及企业,非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周围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造成影响。

4、噪声。运营期噪声来源于进出车辆、烃泵、压缩机等。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并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利用树木吸声、消声作用,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5、风险防范。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控制和管理,杜绝、减轻和避免环境风险。制定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同意

2

乌翠区翠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烘干塔项目

(略) 乌翠区翠光村

乌翠区翠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黑龙江环盛 (略)

选 (略) 乌翠区翠光村。项目区东侧隔村路为居民住宅,项目南侧隔村路为粮食晒场,西侧为农田,北侧为闲置房屋。厂址附近没有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国家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t/d烘干塔一座及仓库等附属设施,年烘干玉米1000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伊政规〔2021〕6号中的要求。“三线一单”主要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施工期间管理

项目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及环保工程,无大型土建施工。

(二)运营期间管理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来自于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2、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清理原粮中的杂质(泥沙)、热风炉产生的灰渣和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和原粮中杂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锅炉灰渣产生后暂存于封闭灰渣库内,表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避免二次扬尘产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3、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玉米装卸、筛分、输送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玉米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热风炉产生的含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烟气。热风炉布袋除尘器及炉底定期清灰后,灰渣直接装袋封装,灰渣仓库临时堆放。为降低颗粒物排放量,粮食仓库需采取封闭模式,输送传送带封闭设置,运输车辆进入粮食仓库内装卸料,降低装卸高度,清选工艺采用封闭式清理筛,清理筛自带布袋除尘器;烘干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有效降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热风炉烟气需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烟囱高空排放。

4、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源于清粮筛分机、输送机、风机、烘干塔等设备,需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噪声的产生强度;将所产噪音设备布置在车间厂房内,通过建筑物墙体和房屋内壁的阻挡作用进行隔声降噪:加强对厂区内外环境的环境绿化,利用植物等对噪声的吸收和阻挡作用,控制和减少各类设备噪声向外环境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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