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镇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九年义务制学校工程、拆迁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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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镇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九年义务制学校工程、拆迁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镇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九年义务制学校工程、拆迁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公示日期:2023/10/25 11:20:22

建设单位: (略) 临港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鑫成 (略)
监测单位:安徽鑫成 (略)
项目地点: (略) 蚌埠 市辖区 联系人:李亮亮 联系电话:*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办〔2017〕365 号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 (略) 临港 (略) 于2023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了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镇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九年义务制学校工程、拆迁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通过了自主验收。现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镇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九年义务制学校工程、拆迁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公示日期:2023/10/25 11:20:22

建设单位: (略) 临港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鑫成 (略)
监测单位:安徽鑫成 (略)
项目地点: (略) 蚌埠 市辖区 联系人:李亮亮 联系电话:*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办〔2017〕365 号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 (略) 临港 (略) 于2023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了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镇区域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九年义务制学校工程、拆迁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通过了自主验收。现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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