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3日拟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3日拟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电化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以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采用离子膜零极距电解技术、氯气中压压缩和膜法脱硝工艺,引进具有先进水平的氯气压缩机组,购置电解槽、化盐桶、膜过滤器、氯气干燥塔、氢压缩机、塔类、槽类、泵类、罐类、器类、机类等国产设备,配套建设或改造控制室、整流、变配电、配电室、机柜间、冷冻站、废盐处理、盐仓库等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20万吨/年烧碱的生产能力,最终形成76万吨/年烧碱产能。同时本项目联产氯气17.72万吨/年、氢气5600万Nm3/年、芒硝1509吨/年产品产能。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氯气处理尾气、盐酸吸收尾气、无组织废气等。氯气处理尾气经二级碱液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盐酸吸收尾气经二级碱液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企业装置在硬件上加强技术和新型密封材料的引进和投入,加强密封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各废气经过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达到《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中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水:厂区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送往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处理,树脂再生酸碱废水、氢气冷却塔冷凝水、盐水过滤器反冲洗水、盐场冲洗水、设备地坪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活性炭清洗废水等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化盐工段,定期排出一定量的废盐水,经电化A类水排放口纳入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外运综合利用和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委外处置,待鉴别废物根据鉴别结果判定,鉴别结果出来前按危废管理。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4、地下水及土壤:清污分流,对树脂再生酸碱废水、氢气冷却塔冷凝水、盐水过滤器反冲洗水、盐场冲洗水、设备地坪冲洗水做好收集回用;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原料储罐区和产品储罐区设置围堰,地面和围堰全部进行防渗处理;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车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5、噪声: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密封和平衡性;加强厂区绿化,提高厂区绿化面积。 6、风险:全厂设有事故应急池,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应急废水收集需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根据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本项目污染物Cl2、HCl叠加现状浓度和其他在建、拟建污染源后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实施后项目厂区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恶臭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仅新增少量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电化厂A类水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现有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余量完全能满足本项目处理需求,也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影响,不会对区域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3、地下水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流大体自东南向西北流动,正常工况下,不会有污水泄漏情况发生,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下,废水一旦泄漏至地下水中,地下水自然恢复时间较长。因此,发生污染物泄漏事故后,必须启动应急预案,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预测和防治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事件灾害链,使污染扩散得到有效抑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声环境:根据预测,本项目噪声排放对企业厂界环境的影响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叠加巨化集团各厂界噪声背景值后也能满足相应标准。同时,厂界外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生活区等声环境敏感点,本项目排放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因此,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土壤环境: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结合现有项目区域场地的监测数据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要求企业应进一步做好各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和应急响应制度,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6、固废环境:本环评要求企业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并制定严密的防护、防渗措施,避免发生事故污染,作好固废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根据风险辨识,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是氯气泄漏,该事 (略) 片区及周边敏感点人群造成较大危害。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最大可信事故的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总体而言本项目泄漏事故的风险可接受,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只要严格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一般可认为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时代锂电材料配套工程(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电化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以废盐综合利用制离子膜烧碱,采用离子膜零极距电解技术、氯气中压压缩和膜法脱硝工艺,引进具有先进水平的氯气压缩机组,购置电解槽、化盐桶、膜过滤器、氯气干燥塔、氢压缩机、塔类、槽类、泵类、罐类、器类、机类等国产设备,配套建设或改造控制室、整流、变配电、配电室、机柜间、冷冻站、废盐处理、盐仓库等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20万吨/年烧碱的生产能力,最终形成76万吨/年烧碱产能。同时本项目联产氯气17.72万吨/年、氢气5600万Nm3/年、芒硝1509吨/年产品产能。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氯气处理尾气、盐酸吸收尾气、无组织废气等。氯气处理尾气经二级碱液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盐酸吸收尾气经二级碱液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企业装置在硬件上加强技术和新型密封材料的引进和投入,加强密封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各废气经过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达到《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中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水:厂区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送往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处理,树脂再生酸碱废水、氢气冷却塔冷凝水、盐水过滤器反冲洗水、盐场冲洗水、设备地坪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活性炭清洗废水等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化盐工段,定期排出一定量的废盐水,经电化A类水排放口纳入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外运综合利用和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委外处置,待鉴别废物根据鉴别结果判定,鉴别结果出来前按危废管理。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4、地下水及土壤:清污分流,对树脂再生酸碱废水、氢气冷却塔冷凝水、盐水过滤器反冲洗水、盐场冲洗水、设备地坪冲洗水做好收集回用;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原料储罐区和产品储罐区设置围堰,地面和围堰全部进行防渗处理;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车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5、噪声: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密封和平衡性;加强厂区绿化,提高厂区绿化面积。 6、风险:全厂设有事故应急池,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应急废水收集需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根据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本项目污染物Cl2、HCl叠加现状浓度和其他在建、拟建污染源后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实施后项目厂区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恶臭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仅新增少量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电化厂A类水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现有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余量完全能满足本项目处理需求,也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影响,不会对区域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3、地下水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流大体自东南向西北流动,正常工况下,不会有污水泄漏情况发生,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下,废水一旦泄漏至地下水中,地下水自然恢复时间较长。因此,发生污染物泄漏事故后,必须启动应急预案,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预测和防治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事件灾害链,使污染扩散得到有效抑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声环境:根据预测,本项目噪声排放对企业厂界环境的影响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叠加巨化集团各厂界噪声背景值后也能满足相应标准。同时,厂界外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生活区等声环境敏感点,本项目排放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因此,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土壤环境: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结合现有项目区域场地的监测数据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要求企业应进一步做好各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和应急响应制度,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6、固废环境:本环评要求企业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并制定严密的防护、防渗措施,避免发生事故污染,作好固废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根据风险辨识,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是氯气泄漏,该事 (略) 片区及周边敏感点人群造成较大危害。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最大可信事故的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总体而言本项目泄漏事故的风险可接受,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只要严格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一般可认为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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