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3日拟作出的中国白酒生态智能酿造产教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生产储存包装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3日拟作出的中国白酒生态智能酿造产教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生产储存包装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3日我局拟对中国白酒生态智能酿造产教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生产储存包装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中国白酒生态智能酿造产教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生产储存包装设施) | (略) 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 | 四川经 (略) | 四川 (略) | 项目利用已建成的标准厂房,计划投资9000万元,拟实施2#楼成品库、原辅料的储存及处理的相关设施设备;3#楼包装车间的相关设施设备(包装成品酒产能600吨/年左右);4#楼浓香型酿酒车间的相关设施设备(4口酒甑、一个摊凉机、浓香型窖池80口,原酒产能150吨/年左右);5#楼酱香和清香型酿酒车间的相关设施设备(8口酒甑、一个摊凉机、酱香型窖池18口,原酒产能120吨/年左右;清香地缸72个,原酒产能30吨/年左右)。项目建成后浓香型基酒年产量150吨、酱香型基酒年产量120吨及清香型基酒年产量30吨。 | (1)废水:项目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提升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近期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进行转运处理;待泸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后,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且满足其排放标准后,部分经管网输送至泸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剩余废水进入中水回用深度处理系统达到相关标准后用于企业绿化。 (2)废气:采取园区集中供热前,自建电锅炉作为应急备用锅炉。原粮和曲药破碎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酒糟独立暂存,日产日清夏季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相关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酿造、酒糟暂存等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落实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项目外委处置的废机油、沾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丢糟规范存储外售资源化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窖泥用于封窖;废包装材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生物填料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水暂存池及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土壤和地下水:对危废暂存间、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水暂存池、丢糟堆场、酿造车间、初期雨水缓冲观察池、应急事故池、窖池、成品库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防控体系,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3日我局拟对中国白酒生态智能酿造产教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生产储存包装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中国白酒生态智能酿造产教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生产储存包装设施) | (略) 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 | 四川经 (略) | 四川 (略) | 项目利用已建成的标准厂房,计划投资9000万元,拟实施2#楼成品库、原辅料的储存及处理的相关设施设备;3#楼包装车间的相关设施设备(包装成品酒产能600吨/年左右);4#楼浓香型酿酒车间的相关设施设备(4口酒甑、一个摊凉机、浓香型窖池80口,原酒产能150吨/年左右);5#楼酱香和清香型酿酒车间的相关设施设备(8口酒甑、一个摊凉机、酱香型窖池18口,原酒产能120吨/年左右;清香地缸72个,原酒产能30吨/年左右)。项目建成后浓香型基酒年产量150吨、酱香型基酒年产量120吨及清香型基酒年产量30吨。 | (1)废水:项目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提升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近期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进行转运处理;待泸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后,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且满足其排放标准后,部分经管网输送至泸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剩余废水进入中水回用深度处理系统达到相关标准后用于企业绿化。 (2)废气:采取园区集中供热前,自建电锅炉作为应急备用锅炉。原粮和曲药破碎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酒糟独立暂存,日产日清夏季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相关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酿造、酒糟暂存等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落实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项目外委处置的废机油、沾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丢糟规范存储外售资源化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窖泥用于封窖;废包装材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生物填料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水暂存池及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土壤和地下水:对危废暂存间、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水暂存池、丢糟堆场、酿造车间、初期雨水缓冲观察池、应急事故池、窖池、成品库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防控体系,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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