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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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 | 国能(天津) (略) |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道独流减河东风大桥北端大港电厂现有厂区内 | 中环联新(北京) (略) | 本项目利用大港电厂内预留建设用地,新建2×2051.6t/h超超临界煤粉炉+2×660MW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海水淡化系统、海水循环冷却系统、烟气脱硝、除尘、脱硫设施、灰渣存储、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等,同时扩建铁路到发线、封闭煤棚等燃煤储运设施;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年发电量59.4×108kWh,年供热量1537.857×104GJ。本项目建成后,大港电厂现有工程四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予以关停。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影响。 (2)水环境影响 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 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包括锅炉烟气,燃煤输送、破碎、制粉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石灰石贮存、灰渣贮存等过程产生的废气。各废气污染源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可满足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1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脱硫工艺用水全部回用;含煤废水依托现有工程1套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用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及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产生的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脱硝废水等依托现有工程1套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脱硫工艺用水全部回用;新建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采用“热法浓缩+旁路烟道固化结晶”处理工艺,脱硫废水经处理后产生的蒸发冷凝水回用于烟气脱硫装置用水,不外排;海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及海水淡化系统排浓海水经管道及沟渠输送至塘沽海晶盐场进行综合利用。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风机锅炉、主变压器、给水泵、各种泵机、空压机、锅炉、对空排汽等,经预测,在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 (略) 制备建材产品,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废油及废油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在本次新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城管部门定期清运;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污泥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依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地下水影响 正常工况下,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无明显影响。非正常工况下,经预测,脱硫装置区和工业废水中转池泄漏污染物不会运移至厂界外产生地下水超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通过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经预测,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影响程度可控。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包括废机油、氢气、盐酸、氢氧化钠和次氯酸钠,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1≤Q<10,在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 (2)水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固体废物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按主管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生活 (略) 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2台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高效除尘除雾一体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240米双管集束排气筒(P1、P2)排放;转运站产生的含尘废气经7套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根15米高排气筒(P3-P9)排放;碎煤机室产生的含尘废气经2套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32米高排气筒(P10-P11)排放;煤仓间产生的含尘废气经1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根36米高排气筒(P12-P23)排放;石灰石粉仓产生的含尘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P24-P25)排放;干渣仓产生的含尘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P26-P27)排放;粉煤灰钢板库产生的含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28)排放。 (2)水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依托现有工程1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依托现有工程1套含煤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依托现有工程1套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工艺;新建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采用“热法浓缩+旁路烟道固化结晶”处理工艺;排浓海水经管道及沟渠输送至塘沽海晶盐场进行综合利用。 (3)声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高噪声设备安装在建筑内,在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厂房外墙为设置保温棉的复合墙体,安装隔声门、隔声窗,墙面穿墙管进行填充处理;风机加装隔声罩,出风口加设消声器,风机基础减振处理,管路弹性软接管连接;锅炉对空排汽管加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保护对策与措施 生活垃圾由当地城管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废水处理系统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制备建材产品,全部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废油及废油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在本项目新建1个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对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依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地面防渗和分区防控措施,防止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对策与措施 设置2座5万吨贮灰钢板库作为事故备用灰场;新建1个脱硫事故浆液罐;液体储罐设置高液位报警装置;池体、液体物料堆放处、废水处理区等设置围堰、防滴漏设施、泄漏检测设施等防溢流、防外泄措施;采取分区地面防渗措施;危废间设置防溢流托盘,液态桶装物料均置于托盘之上;车间设置应急沙土、铁锹、应急桶、应急沙袋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国能(天津) (略) 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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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 | 国能(天津) (略) | (略) 滨海新区古林街道独流减河东风大桥北端大港电厂现有厂区内 | 中环联新(北京) (略) | 本项目利用大港电厂内预留建设用地,新建2×2051.6t/h超超临界煤粉炉+2×660MW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海水淡化系统、海水循环冷却系统、烟气脱硝、除尘、脱硫设施、灰渣存储、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等,同时扩建铁路到发线、封闭煤棚等燃煤储运设施;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年发电量59.4×108kWh,年供热量1537.857×104GJ。本项目建成后,大港电厂现有工程四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予以关停。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影响。 (2)水环境影响 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 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包括锅炉烟气,燃煤输送、破碎、制粉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石灰石贮存、灰渣贮存等过程产生的废气。各废气污染源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可满足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1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脱硫工艺用水全部回用;含煤废水依托现有工程1套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用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及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产生的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车辆冲洗废水、脱硝废水等依托现有工程1套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脱硫工艺用水全部回用;新建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采用“热法浓缩+旁路烟道固化结晶”处理工艺,脱硫废水经处理后产生的蒸发冷凝水回用于烟气脱硫装置用水,不外排;海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及海水淡化系统排浓海水经管道及沟渠输送至塘沽海晶盐场进行综合利用。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风机锅炉、主变压器、给水泵、各种泵机、空压机、锅炉、对空排汽等,经预测,在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 (略) 制备建材产品,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废油及废油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在本次新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城管部门定期清运;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污泥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依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地下水影响 正常工况下,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无明显影响。非正常工况下,经预测,脱硫装置区和工业废水中转池泄漏污染物不会运移至厂界外产生地下水超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通过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经预测,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影响程度可控。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包括废机油、氢气、盐酸、氢氧化钠和次氯酸钠,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1≤Q<10,在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做好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 (2)水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固体废物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按主管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置;生活 (略) 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2台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高效除尘除雾一体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240米双管集束排气筒(P1、P2)排放;转运站产生的含尘废气经7套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7根15米高排气筒(P3-P9)排放;碎煤机室产生的含尘废气经2套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32米高排气筒(P10-P11)排放;煤仓间产生的含尘废气经1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根36米高排气筒(P12-P23)排放;石灰石粉仓产生的含尘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P24-P25)排放;干渣仓产生的含尘废气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P26-P27)排放;粉煤灰钢板库产生的含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28)排放。 (2)水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依托现有工程1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依托现有工程1套含煤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依托现有工程1套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工艺;新建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采用“热法浓缩+旁路烟道固化结晶”处理工艺;排浓海水经管道及沟渠输送至塘沽海晶盐场进行综合利用。 (3)声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高噪声设备安装在建筑内,在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厂房外墙为设置保温棉的复合墙体,安装隔声门、隔声窗,墙面穿墙管进行填充处理;风机加装隔声罩,出风口加设消声器,风机基础减振处理,管路弹性软接管连接;锅炉对空排汽管加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保护对策与措施 生活垃圾由当地城管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废水处理系统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制备建材产品,全部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废油及废油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在本项目新建1个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对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依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地面防渗和分区防控措施,防止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对策与措施 设置2座5万吨贮灰钢板库作为事故备用灰场;新建1个脱硫事故浆液罐;液体储罐设置高液位报警装置;池体、液体物料堆放处、废水处理区等设置围堰、防滴漏设施、泄漏检测设施等防溢流、防外泄措施;采取分区地面防渗措施;危废间设置防溢流托盘,液态桶装物料均置于托盘之上;车间设置应急沙土、铁锹、应急桶、应急沙袋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国能(天津) (略) 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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