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关于2023年11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公示
索引号 | *-4/*-00002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文号 | 浏览量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隆阳区金山路16号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5-*(兼传真),政务服务中心:0875-*
电子邮箱:*@*63.com
项目名称 | 保山 (略) 年加工30万吨高品位铁精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9210.46m2,主要建设选矿车间、尾砂压滤车间等,配套建设原料库、产品库、办公用房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购置安装新型立式磨机、球磨机、旋流器、磁选机、过滤机等设备,建设生产工艺、规模相同的生产线2条,达年加工30万吨高品位铁精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原项目已建生活设施,生活废水进入已采取一般防渗处理的化粪池暂存,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回用于厂区绿化。施工期废气采取优化施工组织,定时洒水降尘、车辆密闭运输、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等措施,有效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采取规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护、采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加强运行管理 1.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选矿废水经矿浆收集池、浓缩罐、清水罐、循环水罐回用于选矿,不外排;进出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泵至清水罐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2.项目区主要沿瓦窑河分布,为避免选矿废水、危险废物暂存间泄漏导致污染物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要求,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尾矿压滤车间、选矿车间、浓缩罐地面、清水罐地面、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矿浆收集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区等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原料库、产品库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混凝土硬化。项目拟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做好跟踪监测和管理。 3.项目摆式给料机上料口采用半密闭性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原料库、产品库采取彩钢瓦围挡封闭,分别经喷淋系统、雾炮机喷雾抑尘、自然扩散稀释;交通运输扬尘采取厂内清洁、车辆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机械、车辆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通过构建物阻隔、空气扩散稀释。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经环评预测,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4.运营期噪声通过密封隔声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厂界西侧、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东侧、北侧临国道G357一侧达到4a标准要求。 5.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要求,已开展现阶段原料、尾矿、产品的放射性检测,检测样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未超过1贝克/克,项目不需执行伴生放射性矿要求管理。建设单位重点关注原料来源变化情况,如出现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未超过1贝克/克的原料及时报辖区生态环境部门。 6.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由附近农民综合利用;初期雨水、轮胎清洗废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后作为原料返回球磨工序;除尘器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球磨工序;废钢球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区不设固废暂存场,压滤脱水后的尾矿经浸出毒性鉴别,并根据浸出毒性鉴别结果按要求进行相应处置,如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后及时外售给 (略) 配比后作为生产水泥熟料的生料。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备维修产生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设备维修产生废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后可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索引号 | *-4/*-00002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拟审批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文号 | 浏览量 | ||
主题词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隆阳区金山路16号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5-*(兼传真),政务服务中心:0875-*
电子邮箱:*@*63.com
项目名称 | 保山 (略) 年加工30万吨高品位铁精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面积9210.46m2,主要建设选矿车间、尾砂压滤车间等,配套建设原料库、产品库、办公用房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购置安装新型立式磨机、球磨机、旋流器、磁选机、过滤机等设备,建设生产工艺、规模相同的生产线2条,达年加工30万吨高品位铁精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原项目已建生活设施,生活废水进入已采取一般防渗处理的化粪池暂存,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回用于厂区绿化。施工期废气采取优化施工组织,定时洒水降尘、车辆密闭运输、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等措施,有效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采取规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护、采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加强运行管理 1.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选矿废水经矿浆收集池、浓缩罐、清水罐、循环水罐回用于选矿,不外排;进出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泵至清水罐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2.项目区主要沿瓦窑河分布,为避免选矿废水、危险废物暂存间泄漏导致污染物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要求,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尾矿压滤车间、选矿车间、浓缩罐地面、清水罐地面、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矿浆收集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区等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原料库、产品库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混凝土硬化。项目拟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做好跟踪监测和管理。 3.项目摆式给料机上料口采用半密闭性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原料库、产品库采取彩钢瓦围挡封闭,分别经喷淋系统、雾炮机喷雾抑尘、自然扩散稀释;交通运输扬尘采取厂内清洁、车辆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机械、车辆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通过构建物阻隔、空气扩散稀释。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经环评预测,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4.运营期噪声通过密封隔声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厂界西侧、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东侧、北侧临国道G357一侧达到4a标准要求。 5.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要求,已开展现阶段原料、尾矿、产品的放射性检测,检测样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未超过1贝克/克,项目不需执行伴生放射性矿要求管理。建设单位重点关注原料来源变化情况,如出现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未超过1贝克/克的原料及时报辖区生态环境部门。 6.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由附近农民综合利用;初期雨水、轮胎清洗废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后作为原料返回球磨工序;除尘器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球磨工序;废钢球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区不设固废暂存场,压滤脱水后的尾矿经浸出毒性鉴别,并根据浸出毒性鉴别结果按要求进行相应处置,如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后及时外售给 (略) 配比后作为生产水泥熟料的生料。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备维修产生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设备维修产生废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后可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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