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鼎璨精创仓储物流一体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新疆鼎璨精创仓储物流一体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师水保发〔2023〕39号
关于《新疆鼎璨精创仓储物流一体化产业园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鼎璨 (略) :
你单位提交的《新疆鼎璨精创仓储物流一体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疆鼎璨精创仓储物流一体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5栋厂房、1栋科研楼、1间门卫室、1间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和发电机房、地上停车场、绿化、硬化、给排水、供电、供暖管线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70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2.83万立方米,回填总量3.10万立方米,借方0.27万立方米,无弃方。
本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计划2027年7月完工,总工期85个月。项目总投资8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3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70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796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3.8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1.44万元,新增投资为52.4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为28.7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11.2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11.48万元,独立费用为44.38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为6.0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8.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22.38万元,验收报告编制费用8.0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7041元。
(五)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冲洪积平原区1个一级分区;生产区、道路区、办公生活区、管线工程区、临时堆土区、施工生产生活区6个二级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3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师水保发〔2023〕39号
关于《新疆鼎璨精创仓储物流一体化产业园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鼎璨 (略) :
你单位提交的《新疆鼎璨精创仓储物流一体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疆鼎璨精创仓储物流一体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5栋厂房、1栋科研楼、1间门卫室、1间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和发电机房、地上停车场、绿化、硬化、给排水、供电、供暖管线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6.70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2.83万立方米,回填总量3.10万立方米,借方0.27万立方米,无弃方。
本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计划2027年7月完工,总工期85个月。项目总投资8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3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70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796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
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3.8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1.44万元,新增投资为52.4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为28.7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11.2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11.48万元,独立费用为44.38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为6.0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8.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22.38万元,验收报告编制费用8.0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7041元。
(五)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冲洪积平原区1个一级分区;生产区、道路区、办公生活区、管线工程区、临时堆土区、施工生产生活区6个二级分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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